2024年6月,江苏常州,男子晚上下班骑电动车回家路上摔倒,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交警没有查清男子摔倒的原因,没有作出相应的事故认定。但人社局调查后,认为事故发生地点路况良好、不存在安全隐患,男子系在夜间骑行未尽到小心谨慎义务,对事故发生存在重大过错,不属于工伤。家属不服与人社局对簿公堂。法院这样判! 2024年6月24日晚,常州的晚风已经带了些凉意,石某骑着那辆陪他跑了两年的电动自行车,从公司南门出发。 车筐里还放着没来得及吃的晚饭——一份同事帮忙带的小笼包,塑料袋边角被风吹得轻轻晃着,他原本打算到家热一下,和妻子孩子一起吃。 刚过晚上八点半,石某骑到通江中路与辽河路交叉口附近时,突然连人带车往右侧倒了下去。 当时路过的出租车司机王师傅看得清楚,“他骑得挺稳的,没跟别的车蹭,也没见路上有东西,就突然晃了一下摔了”。 王师傅赶紧停车帮忙,摸出手机打120时,还看到石某的手微微动了一下,“当时想着应该能救过来,没想到……” 急救车把石某送到市第一人民医院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十分。 急诊医生检查后说,颅内出血严重,得立刻手术。 石某的妻子接到电话时,正在家里给孩子辅导作业,手里的铅笔“啪”地掉在作业本上,她拽着孩子往医院跑,路上好几次差点闯红灯。 接下来的四天,石某的家属轮班守在ICU外。 6月28日早上七点多,医生走出ICU,摘下口罩摇了摇头。 石某的母亲当场就哭倒在走廊里,妻子抱着孩子,眼泪砸在孩子的衣服上,却不敢发出太大声音。 处理完石某的后事,7月初,家属第一次找到交警大队。 负责案子的民警拿出勘查记录,上面写着“现场无明显障碍物,路面平整,监控未捕捉到碰撞或突发状况,无法确定摔倒原因”。 民警解释,这种情况没办法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你们要是想走工伤,只能先找人社局试试”。 7月12号那天,石某的弟弟和妻子一起去了人社局。 窗口工作人员接过材料,翻了翻问:“事故原因没查清,怎么证明不是他自己骑车不小心?” 后来人社局的人去现场复查,还拍了照片——照片里的路面干干净净,路灯亮得能看清路边的草,他们回来就说:“路没问题,天气也没问题,就是他自己没注意,不算工伤。” 家属不服气,7月下旬又去了三次人社局,每次都要等一两个小时,最后一次还找了科室负责人。 负责人坐在办公桌后,指着材料说:“我们按规定来的,没有证据证明是意外,就只能认定是他的责任。” 石某的妻子忍不住哭了:“他骑了这么多年车,从来没出过事,怎么会突然不小心?” 8月5号,家属拿着起诉状去了法院。 为了找律师,他们前前后后咨询了三家律所,最后定下来的律师,专门帮他们调了事发路段的完整监控。 那段三分多钟的监控里,石某从出现到摔倒,一直走在非机动车道内侧,还主动给后面的电动车让过一次路,摔倒前一秒,双手还稳稳地握着车把。 10月18号二审开庭那天,天气有点冷。 律师当庭播放监控时,整个法庭都很安静。 律师指着屏幕说:“从监控能看出来,石某骑行姿态很稳,没有任何违规动作,人社局说他‘没小心’,但从头到尾没拿出任何证据。” 10月26号,判决书寄到家里时,石某的妻子正在收拾他的衣服。 判决书里写着“撤销人社局不予认定决定,责令重新处理”,她拿着纸的手不停发抖,赶紧给石某的弟弟打电话,电话里两个人都哭了。 对此事,有网友说看完整个人都揪紧了,石某下班还想着带小笼包和家人吃,结果出了意外。 最气的是人社局凭 “路好” 就定责,幸好有监控还了公道,家属维权这几个月太不容易了,希望后续能顺利拿到工伤认定。 还有的网友表示,出租车司机和医生的描述好真实,突发事故真的防不胜防。 交警查不出原因能理解,但人社局不能主观推定啊,还好律师找到关键监控,不然逝者都没法安心,为认真负责的律师点赞! 现在,家属还在等人社局重新调查的结果。 石某的孩子有时候会问:“爸爸什么时候回来?” 妻子只能抱着他说:“爸爸在帮我们办一件重要的事,办完了就回来了。” 她不知道这个过程还要等多久,但总觉得,只要能拿到一个公道的结果,石某也能安心些。 那么到最后,你们怎么看呢? 如果各位看官老爷们已经选择阅读了此文,麻烦您点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各位看官老爷们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