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表电池究竟该谁买?南京业主“硬刚”港华燃气,索赔23.8元! “燃气表是你们燃气公司的,你们省掉抄表人工、还远程控阀,凭什么每年4节5号电池让我掏钱?”——南京栖霞区业主薛先生一句话,把3亿智能燃气表用户的心结摆上了法庭。2025年11月17日,南京市栖霞区法院一审开庭,14户业主联名起诉港华燃气,要求: 1. 报销已产生的电池费23.8元; 2. 今后电池更换全部由燃气公司承担; 3. 禁止“电池一没电就停气”。 别看案值只有二十多元,背后却是全国190万户、每年近2000万元的隐形收费,更关乎“谁受益、谁买单”的公平底线。 --- 一、换表时没人提“电池”,突然停气才知道“钱包被绑架” 2022年强制换装智能表,工作人员留下两份“优点宣传单”,却对电池只字未提。直到2023年7月,刘先生家燃气灶突然熄火,抄表员一句“电池没电了,自己买5号换”,他才第一次意识到:以后每年都得给表“续命”。 更离谱的是“零通知断电”——电池电压一低,表内阀门自动关闭,做饭做到一半、冬天半夜取暖说停就停,用户只能家里常备电池,老人还得爬高蹲低换电池。 --- 二、燃气公司甩锅条例:用户应“提供电源” 港华燃气援引《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22条:“燃气用户应当提供燃气计量表用电源”,认定电池钱就该用户出。 原告律师当场反驳: - “提供”≠“无偿提供”,条文没写“买电池是用户义务”; - 同一条例别处明确写有“免费”字样的,立法者会专款注明,可见22条并非转嫁成本; -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40条写得明明白白:“居民燃气计量表及表前设施由燃气经营者负责维护、更新”,电池是表运行必需部件,理应算在“维护”里。 --- 三、算账:十块钱背后,是2000万的“沉默税” 薛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南京190万用户,每户一年10元电池费,全市就是1900万元;全国3亿块智能表,一年就是30亿元。 “钱不多,但燃气公司省下的抄表人工、欠费风险、数据收益都装进自己口袋,运行成本却推给用户,这叫‘双赢’——燃气公司赢两次。” --- 四、北京、上海做法甩脸:免费换电池也能玩得转 - 北京燃气:用户可自换,若有需求,公司也可安排工作人员携带电池上门免费更换; - 上海燃气:用户不可自行操作,智能燃气表电池电力不足后,工作人员会上门免费更换。 “上海用户规模比南京大,也能扛下成本,港华说‘怕涨价’完全是唬人。”原告当庭指出:气价调整要走听证、报发改委,“一句‘可能涨价’就绑架用户”根本站不住脚。 --- 五、法院怎么判?调解失败,等裁决 庭审最后,燃气公司仍坚持“用户承担”,拒绝调解。法官宣布择日判决。 代理律师表示:哪怕一审败诉,也将上诉到南京中院,“二十多元的案子,争的是190万户公平交易权”。 --- 六、律师提醒:遇到“电池绑架”可这样维权 1. 保留换表通知、购电池小票,证明“额外支出”; 2. 向12345、住建部门书面投诉,要求书面回复,留下行政记录; 3. 联合同小区业主,推选代表“公益诉讼”,降低个人成本; 4. 引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9条,主张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要求企业书面说明收费依据。 --- 七、写在最后:别让“小钱”变成“沉默的税” 很多人觉着“一年十块,懒得计较”,可正是这份“懒得”,让隐形收费越滚越大。今天电池你默许,明天“远程阀控年费”“数据流量费”都会照猫画虎。公用事业企业的责任边界,就该在法庭上划清楚。 十块钱不是事,权利的事没有“小钱”。 --- 评论区站队: A 支持业主!燃气公司省人工还让用户贴电池,脸呢? B 觉得用户出也无妨,但得提前告知、免费上门、不能停气! C 认为电池属于表后,用户自理合理,别什么都赖企业! 你家换电池谁花钱? 突然停气你遇到过吗? 留言区一起聊聊,这轮“硬刚”你站谁! 燃气智能表收费 智能燃气表收费 燃气设备电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