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一名人到中年的男子在法院门口愤怒的大喊:“他残忍地杀害了我女儿,你们凭什么还要对他留情?为什么?为什么?”,怨念让这位父亲看上去更加的沧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还要从2011年说起。
事件经过2011年10月21日上午,东莞某学院大二女学生梁荣彩在上课期间突感肚子不适,用QQ跟男朋友抱怨了一下就冲去了厕所,然而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和梁荣彩结伴的同寝室女孩感觉非常奇怪,给她发消息也没人回复,在厕所找了一圈又一圈也没看到人。但有一个隔间却打不开,室友以为在维修,这时又到了上课的时间,室友只好先行回到教室上课。
第二节课下课,室友将所有梁荣彩可能去的地方都找遍了,还是没找到梁荣彩的下落,于是想将那个隔间的门打开看看,在楼梯口碰见一个男校友,想叫他帮忙,然而男同学却急匆匆的走了。
最后,在老师的帮助下,打开了隔间,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梁荣彩赤裸着下身倒在了血泊之中。学生们都被吓坏了,连忙打电话报了警。
梁荣彩刚满十九岁,读大二。警方现场勘查后发现,梁荣彩额头上有伤,脖子上有被掐过的痕迹。经过初步勘查,案发当天,凶手本来是要强奸梁荣彩的,可是梁荣彩一直极力反抗,导致凶手最终强奸未遂。
凶手害怕事情败露,引起了杀心,最终残忍的将梁荣彩杀害在厕所里面。根据教室监控所拍到的视频,梁荣彩进入教室的时间是上午的八点十八分。八点二十九分时,梁荣彩走出教室去厕所了,直到上午的十点钟左右,身死的梁荣彩才被同学找到。
事发后,学校在第一时间启动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并立即通知了梁荣彩的家人,说,梁荣彩在学校出了一点安全事故,请梁荣彩的家人马上赶到学校。
梁荣彩的妈妈已经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随后立即拨打了女儿的电话,发现已经关机了。因为梁荣彩的男朋友也在广东读书,他又立即给梁太太打了电话。当天中午,梁荣彩的男友赶到了学校,等来的却是一个噩耗。
次日一早,梁荣彩的家人终于在司法鉴定定中心的停尸房里看到了他们的女儿。梁荣彩此时已经被尸检,死因是机械性窒息死亡。警方初步断定梁荣彩是被人掐着脖子又抓着头发猛烈的撞向墙壁重伤致死的。
警方对全体学生当天活动情况进行了梳理排查。经过大量的调查和案情分析以及调取监控录像,警方最终锁定了校学生敖翔,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此时的敖翔已经离开东莞,来到了广州越秀区派出所投案自首,称自己奸杀了一位女同学。
人物背景梁荣彩,1992年出生于贵州仁怀,虽然是一个普通的家庭,但她从小就备受家人的疼爱。
埋头苦读十几年,一直听话乖巧,即使“早恋”也没有影响到学习成绩。她和男友一起去了广州上大学,感情一直很稳定。
敖翔今年二十一岁,内蒙古人,该校的大四学生。敖翔的家庭条件非常好,爷爷是某化学工程建筑公司的高层,父亲是当地房地产公司的老总,母亲是移动的员工。因为是蒙古族,身高有一米八以上,再加上成绩优异,经常会获得奖学金。
在初高中的时候,敖翔很受同学们的欢迎,也有女同学围绕在身边。
但自从升入大学之后,敖翔在班级上并不活跃,每天基本上都是独来独往,显得有些孤僻。每天就是两点一线教室和宿舍,甚至连去食堂也是孤身一人。他每天必须早上七点前起床,晚上十点半就必须关灯睡觉,他的室友都受不了他这一点。
虽然是计算机专业,但他却并不迷恋网络,反而是将更多的时间放在了书本上。他的同学说敖翔曾经也使用过q q和同学朋友们聊天,但是没过多久,他对同学说,我不会再用q q聊天了,你们可以删除我。所以像敖翔这样的男生不太受女生的欢迎,班上的同学们也从来没有听说过敖翔有过女朋友,甚至连谈论女生的时候都没有。
巨大的落差让敖翔很不是滋味,再加上即将面临毕业,敖翔的心理压力越来越大,逐渐有了扭曲的想法。经过审讯敖翔对当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二十一号上午八点左右,他就已经提前准备好了眼罩和水果刀,事先来到了学校教学楼,在教室外面物色强奸对象,因为怕被楼下路过的师生们看到,他最终选择守在四楼的教室外等候目标。
当天上午八点三十分,他看到被害人梁荣彩独自一人进入女厕所,便尾随进入女厕,并迅速将厕所门反锁,将灯全部熄灭。等梁荣彩上完厕所出来时,他便用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从后面抵住他,再将对方控制后,给梁荣彩戴上眼罩,企图实施强奸。
但是,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梁荣彩的眼罩突然掉下,梁荣彩听见水果刀落地的声音,梁荣彩大声呼救,敖翔看到情况不妙,他用手捂住了梁荣彩的嘴巴。就在这时学校的保洁阿姨听到动静来敲门。
敖翔回答他在卫生间抽烟,不知为何,保洁阿姨对女厕传出男声的事丝毫没有起疑心,让敖翔成功蒙混过保洁阿姨那关。随后多次将梁荣彩的头部及面部撞击墙面,最后导致梁荣彩晕倒。
因为梁荣彩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样子,害怕自己做的丑事被曝光。敖翔立即起了杀心,用双手狠狠的掐住小敏的脖子,直到她停止了呼吸,然后把梁荣彩拖到最后一个隔间内,用梁荣彩的衣物清理了下现场,反锁住门后潜逃。
而当保洁人员再回来打扫时,闻到血腥气却认为女厕有血腥味很正常,没能发现隔间里的梁荣彩。可惜清洁工的警惕性不高,使得敖翔完成了整个犯罪过程,并且让他从容的逃离了案发现场。
后来梁荣彩的室友们在楼梯口遇见的男生就是作案的敖翔。
敖翔在审讯中交代,他之前在教室数次猥亵过女性,就在案发的头天晚上,他还在学校一楼楼梯间侵犯过另外的一名在校女生。因为被害人大都是羞于说出口,所以没有报案。
经了解,被敖翔猥亵过的女生有五六个,因为没有看到敖翔的脸逃过一劫,而梁荣彩没有那么幸运,十九岁的花季少女就此陨落在恶魔手中。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东莞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敖翔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判被告人赔偿梁荣彩家属五十一万元,敖翔表示不上诉。
梁荣彩的父亲于次日向东莞市检察院提交了抗诉申请,要求判处敖翔死刑立即执行,被驳回。
二零一三年一月七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维持原判。也为鉴于敖翔作案后主动投案(于广州市越秀区派出所自首),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受性冲动影响、在受害人梁荣彩有“激烈反抗行为”之下才动手杀人),有自首情节和悔罪表现(主动要求赔偿梁荣彩父母钱财),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八日,敖翔被减为无期徒刑。
听到这个消息,梁荣彩的父亲仿佛五雷轰顶差点崩溃,一个残忍奸杀自己女儿的恶魔竟然得到了法官的“留情”,开庭的时候甚至没有通知他到场就替他原谅,梁荣彩的父亲表示无法接受,自己竟然不能为女儿说上一句话。
而法院将“被害人有激烈反抗行为才导致被杀”作为减轻处罚的依据,岂不是认可了杀死反抗的被害人有一定合理性吗?依照这个逻辑,岂不是纵容了罪犯的不法行为?
从道德和人性的角度来看,认为受害者的反抗行为应该减轻对施暴者的惩罚是错误和残忍的。通常,就算仅仅是自我保护,受害人也有权利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来防止自己受到进一步的侵害。如果受害人经过审慎考虑,并决定采取任何形式的反抗行为来保护自己或其他人,那么他们应该受到尊重和支持,而不是被视作“挑衅”或“煽动”。
将反抗行为视为减轻处罚的依据无疑会对受害者造成额外的压力和伤害,甚至会给更多人教唆用暴力手段来控制受害人。这显然是与法律和社会价值观相悖的。应该尊重受害人的权利和尊严,并加强刑事司法系统的保护和支持措施,以确保公正和安全的社会环境。
对于梁荣彩父亲的控诉,法院给出的回应是,不公开审理是为了保护被害人隐私,却没有解释不让梁荣彩父母出庭的原因。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八日,敖翔再次被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犯罪分子敖翔将于二零四三年七月七日出狱,只是不知道这期间敖翔会不会还被减刑。如此算来,等到敖翔出狱时最大也就五十三岁,还能享受几十年的人生,而梁荣彩的家人将永远困于失去亲人的伤痛之中。
在这个案件之中,对敖翔的减刑判定已成定局,他殷实的家庭背景起了多少作用我们不得而知,判处是否有“黑幕”也无从考证。
人家爷爷是高层,爸爸是房地产老总,都懂了吧[得瑟]
法律就是为了保护罪犯,有人要侵犯我,我必须乖乖配合?这tm什么逻辑
真是天下奇,判决连被害人父母都不知
对罪犯的权益保护远超过对被害人的权益保护,
虽然有自首情节,但手段残忍,平时表现恶劣,应当判处死刑,如果不处死,以后可能还会危害社会。
必须上诉
是依权留情吧。
我们应该去找高院长的女儿试试呗[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死缓,无期,二十五年,估计坐个15到20年牢就可以出来的了
闹大点,出狱再去把他干掉
试问有几个包拯,异地审判还好,有钱人的手也不会申的那么长。
法官没收钱,说谁谁不信
[得瑟]这一单法官应该搞了一个小目标吧。
葫芦僧办葫芦案。
收了多少黑钱
唉!一声叹息……
判决不通知当事人到场?如果属实必有妖
激情犯罪,初次犯罪,积极赔偿,投案自首,加上少杀方针,判死缓已经是重判了!
[得瑟]灭门就是这样来的
应该叫记者把事情搞大[点赞]
父母可以做很多事的
黑色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