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定县发放购房消费券,多子女家庭购房最高可获2万元补贴

贵阳楼鉴 2024-10-22 14:37:32

据微信公众号“贵定住建”10月21日消息,贵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贵定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文件提出,发放购房消费券。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以下指“县内在建已取得预售资格的或其他在售商品房”),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缴纳契税的居民家庭,购房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完税凭证到指定单位申领消费券。按照实际缴纳契税的50%发放消费券。

未达到缴税条件的,在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后,以合同成交金额的0.5%发放购物消费券。消费券可定向用于家具厨卫、家电、家装以及商场超市等消费支出。

降低住房交易税费。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自有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住宅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 28号)要求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鼓励探索“卖旧买新”模式。购房人为改善住房条件,在房地产企业购房,将原住房交由县平台公司、房地产企业、二手房中介公司通过处置旧房,购买新房的方式,在旧房尚未卖出时即可交付定金预定新房,待旧房售出后再签订新房购买合同,如旧房在6个月内未售出,则退还定金不产生违约责任。鼓励平台公司、房地产企业、二手房中介公司与购房人通过购买、置换住房等方式,改善住房条件。

加强公积金贷款支持。支持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支持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取消异地公积金贷款户籍限制;支持灵活就业人员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灵活就业员逐月缴存12个月公积金后可申请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购房优惠。对三孩及以上多子女或各类人才家庭给与购房优惠,在政策有效期内(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定的本县商品住房的,按实际购房面积房地产企业给与购房优惠。

经县卫健局认定,购房人年龄不满40岁的三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购买12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与10000元购房优惠;购买120平方米及以上的,给与20000元购房优惠。

2024年以来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以上部门认定并发放“惠才卡"优才卡"“人才绿卡"等人才服务卡的人员,购买12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与10000元购房优惠。购买120平方米及以上的,给与20000元购房优惠。

全面推行“带押过户”。为已抵押的二手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提供便捷服务。支持跨银行办理“带押过户”,探索“带押过户”业务全流程线上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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