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窦娥还冤”,这句常用来形容明明没有责任,却要莫名其妙地背负不白之冤的情境。最近,安徽合肥发生的一起骑车逆行老人摔倒事件引起了广泛争议。事发地点在一个路口,一位七旬老人骑电动车逆行飞驰而来,一路风驰电掣,过路口毫不减速,甚至超越了一辆缓慢通行、准备通过路口的SUV。老人快速驶向路口斑马线附近时,一辆SUV从老人左侧驶来。由于老人速度过快,逆向行驶,可能因心慌而摔倒,人带车向前滑行了2米有余。监控显示,老人从始至终与SUV没有任何接触。
然而,引起广泛讨论的是,SUV车主下车搀扶老人却被判要承担次要责任,并支付部分手术费用。交警部门回应称,交通事故不一定需要物理上的实质性接触才会发生,具体案件需要根据情况判定。
事件曝光后,网友对SUV车主喊冤,交警评论区被刷屏。在法理上,交警的回应并无不妥,法律确实存在无接触交通事故。然而,适用无接触交通事故的判罚,仍需根据具体情况。交警回应后,网友纷纷调侃,留言充斥着对车主的支持,显示出对判罚的质疑。
对于这一事件,笔者认为关键在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平息舆论,打消大众疑虑的办法很简单,合肥交警只需公布原始监控视频,提供SUV车主承担次责的法律依据和处罚理由。如果合情合理合法合规,大众将自然力挺交警,舆论也会平息。然而,若处罚只是为了保护所谓的“弱者”,就有失公允了。在法治社会,法律是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合规的基石。对弱者可以给予法律上的保护,但绝不能偏袒,这是底线,也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根本。
在这一事件中,老人逆行且高速行驶是事实,违反交通法规,属于违法一方。SUV车主右转未违反交通标识,监控显示SUV没有违规行驶。因此,车主承担次责是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判罚。以法治为导向,才能确保社会秩序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