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资产”送给村,为何村还不领情

乡镇兼村职明哥 2024-05-26 03:02:38

最近,有幸参与地方国有资产的排查及处置工作,觉得工作责任问题非常值得上下的重视和思考。

国有资产无疑是所有权归国家的资产,国家及省、市、县区国资委无疑承担着国资的管理责任。

至于各层级国资委如何担起国资的管理责任,自然有不少看似很有道理的规定,不过事实胜于雄辩。

农村乡镇的学校资产一直被认定为国资。三十多年来,乡村学校已撤并得廖廖无几了,多数乡镇只剩下一所中学和一所小学了。试问,数目庞大的被撤并学校的房地现状,地方国资委知道多少、深入基层调研多少、解决具体问题多少?

有人也许会理直气壮地说,已明确为地方教育部门全权负责。于是再问地方教育部门,也理直气壮地回答,已明确下级教育部门负责,再查问下去,最终的结果只有一个,这就是,已交乡镇教办或委托某学校具体负责了。至于逐层逐级落实责任或传递移交责任有什么科学道理,被撤并学校资产的现状如何,地方国资委及教育部门应不应该介入具体管理、掌握具体情况,则另当别论。有的乡镇教办还有“据”可查,有的已无据可查了。

同一地段有部分房地分离处置、有部分整体租赁,导致无法整体、长远规划

现如今,上层关注到被撤并农村学校的资产问题,于是,有的地方来了个金蝉脱壳,将被撤并农村学校的资产及问题整体转交给乡镇政府。

有的乡镇还好,以乡镇成立专门班子,承担起最终管处责任,有的乡镇在发现问题后,干脆也来个转交方略,将那些被撤并学校房地及问题转交给所在行政村,行政村在发现房地分离处置、条款问题多多、合同协议过期、公章单位已不存在(有的未盖章)、房地几易人手并面目全非的真情后,目瞪口呆了。

村干部无奈看着被改造使用二十多年的“学校”

不禁要问:国有或公有资产管理责任的如此传递、转移,科学道理何在?如果乡镇基层也搁置怎么办,谁追责,追谁责?还有多少政府及部门工作责任正在同样的传递和转移?基层减负怎么减,是自己给自己减,还是上一级直接将相关责任担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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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兼村职明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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