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陆良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收到工人代表袁先生送来的“一身正气 执法为民”锦旗,感谢为他们追讨到长期拖欠的工资。
据了解,袁先生等8人在陆良县一防水工程项目务工,被拖欠工资41.3万元,多次讨要无果,遂于2024年5月到陆良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欠薪情况,陆良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当即对当事人进行详细笔录,根据实际情况制作工资表,同时向分包公司和总包公司核实欠薪事实情况,并下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按期整改。经过与总包公司、分包公司、工人多次协商,最终达成四方调解协议,先由总包公司委托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付拖欠工人工资20万元,剩余21.3万元总包公司承诺于2024年12月31日委托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付清,逾期不付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