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县令,后有知县】
做啥都得讲究个顺序,在历史的大舞台上,最早闪亮登场的角色,那就是县令。先迈出这一步的,正是县令,凡事总有个先来后到嘛。
在战国早期的楚国,“县”这个概念最先冒头。当时,管理县的最高长官,被叫做“令”或者“尹” ,这就是县令这一称呼的起源。
实际上,把这一设计广泛推行的是秦始皇。当时,楚国因各种缘故,在推广“县”时阻力重重,“县”最终被秦国采用。秦朝成立,秦始皇将“分封制”改成“郡县制”,此后各朝代纷纷沿用,历经两千多年。
秦汉那时候,“郡县制”刚出现,存在不少不完善之处。像地方官吏的任命,按道理权力归朝廷,可实际执行时却并非如此,很多地方跟理论规定有偏差。
朝廷实际能管的也就郡这一层,确切来讲,只能管到郡守。郡守由朝廷直接派遣,多是空降地方。他们中,有的是在朝中犯了事的高官,有的则是朝中有权有势人家的后辈。
往下说,郡守能自行任命手下属官,流程简单,只需把任命情况向朝廷报备就行。
说到县令人选,朝廷没那么多人才直接派遣,一般是郡守推荐。朝廷呢,就做做样子,下道诏书,对郡守举荐的事予以认可,走这么个流程。
通常郡守大多并非本地人,其身边人才多被安排做属官。这样一来,县令位置一般就由当地有声望的人担任,很少从郡守带来的人里选。
为啥秦朝末年不少县令会倒向义军呢?原因简单,县令和乡亲们低头不见抬头见,跟皇帝却没什么交情,所以就帮义军了。像汉朝长沙王吴芮,以前就是秦朝的县令。
这种状况延续了好几百年,一直到唐代,才逐渐出现改变。
唐朝那时候,连年打仗,导致有些地方压根找不出能胜任县令的人。要知道,“县”在封建王朝统治里是根基,要是一个地方长时间没有县令,肯定会引发大问题。
鉴于此情况,朝廷没办法,只能派人去暂代县令做事,这就是“知XX县事”,简单讲,就叫“知县” 。
在历史上,“知县”这一称呼头回亮相。但那时的知县并非常设官职,而是临时差遣。一旦选出新县令,担任知县的人就能返回朝廷。
到了宋朝,知县才慢慢变成固定的差遣。在当时,知县和县令可完全不是一码事,二者已出现明显差异,有着不同的职责与定位。
【为什么会有知县?】
宋朝时,刚结束五代十国的动荡局面。宋太祖赵匡胤靠“黄袍加身”登基,为稳固统治,他施行“强干弱枝”的策略,着重强化中央力量,削弱地方势力。
在地方层面,该策略具体呈现为“知县”的出现。地方上通过设置“知县”这一职位,来落实此项策略,这就是策略在地方的一种展现方式。
之前讲过,宋朝以前,大多县令是本地人,如此一来,一县之中简直就是熟人圈子。只要县令把朝廷每年布置的任务完成,朝廷不太会去管地方具体事务。
“皇权不下县”这一说法,其来源正基于此。它强调在过往治理格局中,基层县域存在皇权影响力受限的状况,这种观点有其特定历史背景与依据。
这些“县”,简直就跟一个个小“诸侯国”没啥两样,如此情形,宋朝皇帝根本没法忍受。
接着,朝廷在留用县令的基础上,增设“知县”岗位。“知县”不直接打理地方事儿,主要职责就一项,充当皇帝眼线,密切留意县里官吏,特别是县令的一举一动。
这所谓的“知县”,跟“监察御史”有点像,可权力范围差老多了,“知县”就只能负责一个县的事儿,不像“监察御史”管得那么宽泛。
因为有“知县”,朝廷对各县事务能清楚掌握。县令行事受限,不像以前想咋干就咋干,干啥都得有所顾忌,不能再肆意妄为,朝廷通过这种方式把控县里事务。
这就是皇帝期望的局面。老赵家的皇帝,办事能力不咋地,可在搞制衡这方面相当拿手。只有让大臣们彼此牵制,皇帝才能安心稳坐皇位。
再往后,赵家当皇帝的觉着“知县”这职位特别好使,就又给“知县”添了项新权力,啥权力呢?就是能调动兵力。
这回针对对象并非“县令”,换成了“节度使”。宋朝节度使多数有名无实,权力哪能跟唐朝时比。可鉴于之前的教训,皇帝对这些节度使还是心有忌惮。
在宋朝,节度使还留存部分调兵权力。皇帝为削弱这权力,便让“知县”也有调兵权,不过知县能调动的兵力很少。可十几个甚至几十个知县合起来,就能分散掉节度使的调兵权力。
简单来说,在宋朝,“知县”这一职位实则是皇帝为搞权力制衡而设立的。皇帝通过这种方式,达成自身对于地方权力分配与掌控的目的。
【县令的消失】
就算到了宋代,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县令”跟“知县”这两个官职一直同时存在。
然而到宋朝后期,县令这一职位慢慢不见踪影,完全被知县替代。
关键原因在于,稍有见识的人都能察觉,知县虽不负责具体事务,可权力却比县令大,在地位上,县令是比不上知县的。
身为县令,别人称呼他“县令大人”,还是“知县大人”,他会更乐意?肯定是“知县大人”,毕竟那会儿,叫“知县”听起来可比“县令”气派不少。
渐渐地,不管在哪个地方,人们普遍只称呼“知县大人”,“县令大人”这个叫法就很少听到了。
实际上,朝廷老早就看不惯地方上的那种熟人关系构成的社会状态了。瞅准时机,让知县慢慢替代了县令。打这以后,“县令”这职位不再由本地人担当,全是朝廷派下来的“知县”。
朝廷对各个地方的掌控能力大大增强。原本朝廷对各地管理存在一定距离感,如今其控制效果显著提升,管控效能愈发凸显,全方位强化了对各地的把控。
要做到这些,有个必要前提,即科举得广泛推行。只有科举普遍开展起来,才有可能达成上述情况。
早先县令多由本地人当,因朝廷人力有限。自唐朝起,科举推广,众多进士涌入朝堂。可朝堂职位数量固定,历经多年,新职位所剩无几,已难再容纳新科进士。
就这样,这批进士统统被安排去做“知县”,如此一来,直接造成了“县令”这一职位不复存在。
明清时,这习惯正式确定。县里大小事务都归知县管,以往的“县令”一职,那时已不存在,知县成了一县事务的掌管者。
【县令与知县的区别】
虽说现在是知县代替了县令,可两者之间区别还不少。从职责范围到权力大小,从选拔任用方式,方方面面都有着不同之处。
开头得说,这两者在品秩方面存在差异。一个人的职位高低、等级划分,在这两者身上呈现出不同状态,从品秩角度看,它们有着明显区分。
秦汉那时候,郡县制才刚开始推行,设计得不太精细。当时朝廷架构也不复杂,这种情况就使得县令的品级比较高,达到了“正五品” 。
到了宋朝,“知县”大量涌现。那时“知县”类似“监察御史”,御史职位低但权力大,“知县”也沿袭此传统。负责监督县令的“知县”品级仅为“正七品” 。
之后“知县”替代“县令”,由于宋朝行政架构繁杂,多了不少官职。从那时起,知县就变成大家熟知的“七品芝麻官” 。
由于品秩存在差异,所以这两者的薪资待遇必然有所区别。品秩高低不同,直接导致薪俸在数额等方面不会相同,各有其对应标准。
“县令”俸禄能拿到六百石,“知县”却仅有三百石,一下子少了一半。这么对比,从薪资待遇这块儿瞧,“知县”确实比不过“县令” 。
另外,这两者所拥有的职权存在差异。它们在实际工作中,能行使的权力范围、具体权力内容等方面,有着明显不同,这些不同之处对各自的运行和作用发挥都有重要影响。
县官主要管当地行政事儿,像征收赋税、审理案件等,其职责基本围绕这些地方行政事务展开。
不过呢,知县要负责的事儿可不只平常那些,还得调配兵力,对一些军事方面的事务有掌管权力,要处理的事务范围很广。
最后,两者在仕途发展上呈现出显著差异。一个可能顺风顺水,平步青云;另一个或许磕磕绊绊,晋升艰难。这种不同贯穿于他们整个职业生涯,成为彼此发展路径的鲜明特征。
过去当县令的大多是本地人,为啥呢?那时朝廷缺人才,没足够人力能派去当县令。所以没办法,只能让本地人来担这县令的职责。
实际上,这些人并非朝廷的心腹,启用他们只是应急之举。因而县令想要升迁困难重重,唯有立下大功,才可能获朝廷提拔,可这等机遇鲜少降临在区区县令头上,故而不少县令一生都在这职位上。
到知县广泛设置的时期,朝廷人才储备充足,而且官职类别丰富多样。也正因如此,一套完善的官员升迁体系便应运而生。
只要这些知县工作出色,就有晋升机会,甚至进入朝廷当官也并非没可能,升迁途径对他们来说,只要表现佳,入朝之路也是敞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