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人为腹不为目”。
这句话出自《道德经.第十二章》: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帛本不同之处,加了一个圣人之治,“是以声(圣)人之治也,为腹不为目。”这等于说,“为腹不为目”不是养生学,不用求证这个“腹”究竟指得是人体的哪一部分?
老子说的圣人,不是什么道德高尚之人,多是指古制中的王者,是商文化的传承。既然是“圣人之治”,那这个“为腹不为目”就是一种治世的理念。
“为腹不为目”又与治世有什么关系呢?
那就以经解经,先看看老子在第十二章中都反对的什么吧?
五色、五音、五味,这都是感官的享受;过度了会让人感觉麻木吗?会盲、会麻、会发狂吗?这恐怕不能从生物学的角度去较真,如果真是那样,朗朗的耳朵早就废了。老子五千言中的文字,不能做泛化地理解,那是解老的大忌;这里说的五色、五音、五味,都是特定的历史背景下的一种感叹,就如同我们说现实是罗刹海市,其实都是时代的历历在目的感受,相信,老子也一样。
宋是殷商后裔,商朝最后一位君主商纣王,历史上奢侈的典范,这是商文化中最深切的痛点;那种酒池肉林的盛宴,也算叹为观止了。结果,一道闪电,阵前二十万奴隶造反,军事、文化、商业都很强大的王朝瞬间灰飞烟灭,这是何等惨烈的历史教训?五色、五音、五味的背后,当然是历史的教训。
有一种考证说老子是宋人,他传承的是商文化,老子以至整个道家对奢侈的生活深恶痛绝,当与商王朝历史的总结有关。
“驰骋畋猎”,对古代的帝王来说,这不完全是在享乐生活,康熙帝每年秋天在木兰举行围猎活动,叫做木兰秋狝,其实是一项制度与盛典,具有重要的政治、军事意义。不然它又凭什么令人发狂呢?帝王的发狂,那叫雄心,只不过,在老子平静的目光中,都是福兮祸之所伏。
“难得之货”在第三章也提到过,可见好是一个特指,不是普通的珍宝,帝王不缺少珍宝,又有什么东西能入王者的法眼?“难得之货”当是进贡来的奇珍异品,象征着邦国的臣服;周天子已经衰弱了,还是常常为了诸侯国进贡的事引起冲突。孔子认为,这是对周礼的破坏,老子却问:你为什么要把这些事看得那么重?这些都不是治国的根本。
那什么是圣人之治呢?老子说:为腹不为目。
这究竟应该怎么解?
一个“为腹不为目”,就可以天下太平,调治葆江山了吗?。
《老子.第三章》说:“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意思差不多,针对的不是食欲,都是针对帝王个人野心的膨胀,实其腹,是为了“弱其志”,志又是什么,是帝王平天下的雄心;第三章主要反对墨家的尚贤亲士,因为尚贤亲士的目的是争霸天下;第三章也提到了贵难得之货,因为进贡是权力的象征,在老子看来,这都是周王朝分封天下的一种强为,都是欲望与野心,对道法自然的破坏。
所以,为腹不为目的落脚点不是填饱肚子,而是“虚其心”、“弱其志”,这就是圣人之治的本分了。如此而已,还是回归朴实,不追浮云,不用解读的太神秘。
虚名而已
作者对圣人的解释是准确的,道德经中提及的圣人都应翻译为伟大的统治者。为腹不为目,实际上是说伟大的统治者具有务实的品格,不追求五色、五音、五味、驰骋畋猎、难得之货这些名闻利养,自己能吃饱穿暖就行了,不与民争利,把所有精力集中在领导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上。做到为而不恃、为而不争,就会成为人民自然拥护的领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