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前端、治未病”,今年3月以来,惠阳法院持续延伸司法触角,让“法官下乡”“司法入户”成为常态,以个案办理推动实现类案解决,促进诉源治理实质化。
近日,惠阳区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搬进惠阳一小区,公开庭审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4年,陈某购买了当地一房地产的一处商铺,并按约定付清了购房款,但该公司一直未协助陈某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导致商铺至今仍无法交付使用,无奈之下陈某将地产公司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受理该起案件后,考虑到近年来围绕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类似纠纷时有发生,因此惠阳法院联合惠阳区普法办、住建局,将巡回法庭开到小区楼下。庭审中,法官发现双方矛盾并非不可调和,于是便从双方矛盾焦点入手,释法说理,帮助双方当事人解开心结。最终,双方现场达成调解协议。惠阳区人民法院新圩法庭 法官 高娟:希望广大购房者包括开发商都能遵守法律法规办事。群众们在平时遇到一些纠纷、矛盾,优先选择协商、调解矛盾。
庭审结束后,法官及法院工作人员开展了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向现场旁听群众发放了物业纠纷宣传册,详细介绍了物业公司与业主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典型案例,旁听人员 王晓鑫:我们生活中面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时,能更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旁听人员 罗楠:听完这个庭审后,法官又对我们进行了普法教育,给我们普及相关的法律风险点,让我们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
从“坐堂问案”到“上门服务”,今年三月以来,惠阳法院联合当地普法办、司法信访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法庭+”系列活动,重点围绕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村(居)民、市场主体四类对象,通过庭审旁听或模拟法庭等形式,让社会公众从鲜活的实例中接受法治教育。惠阳区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股负责人 林秋景:通过区普法办点单,区法院接单,把家的优势结合起来。比如针对基层群众,区普法办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为重点对象,由区法院根据旁听对象选取案件,区普法办提前沟通联系,组织群众到现场旁听案件审理。
惠阳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负责人 谢蕙宇:我们通过“法庭+”系列活动,用直观的庭审以及庭审后的解读,把法院工作以及法律知识送进群众的心坎里。这也是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途径。借助个案庭审的示范作用,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法守法,实现纠纷矛盾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
接下来,惠阳法院还将继续联合惠阳区普法办,常态化开展“法庭+”系列活动,以家门口的普法阵地,让纸面上的“法”真正融入群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