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遇害后续,3名凶手结局早已注定!罗翔:三种人有免死特权

一垛爸 2024-03-16 00:48:48

最近,河北邯郸一名初一学生遭3名同班同学残忍杀害的事情引发社会舆论,其中有两点一直是大家长久以来争议不断的话题,一方面是如何解决校园霸凌问题?另一方面是是否应该对未成年犯罪的处罚办法适当进行调整?

很显然,在3个人杀害同学并掩埋后,罪状足以判处他们死刑,可是正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但是他们的犯罪残忍程度显然超出了自身年龄的做法。为此有律师解读称:对于他们的所作所为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其实在这件事发生后,3名凶手的处罚结局早已经被大家预料到。罗翔老师曾说过,在面对生死特权时,有三种人不能杀,分别是老、幼、孕,但是要注意这3类人的标准,一个是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不能杀,第二个是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杀,第三个是审判时已满75岁的不能杀(特别残忍手段除外)。

针对本件事,我们除去孕妇和老人,也就是说,无论这3名凶手在审判时是否达到了18岁,都不能处以死刑。虽然在2021年3月1日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未成年犯罪进行了修正,将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到了12周岁,可是3名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正好处于已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四周岁之间,所以依然不适用死刑,最终很有可能只是被判无期徒刑,甚至主观恶性不深的,刑期可能会更少。

相信这也是让大多网友意难平的地方,在大家心中,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未成年人不受伤害,而不是未成年人杀人作恶之后的“护身符”,从这件事明显可以看出3个犯罪嫌疑人的手段残忍和故意杀人,但是否能够开判未成年人死刑的先河?还是按照我国刑法处理我们不得而知,但这3个孩子的未来和4个家庭的悲痛我们是可以预见的。

整个事件,从遇害孩子尝试不愿意上学,到教育局核实孩子生前长期遭遇校园霸凌,再到校长说孩子的死是意外,期间如果有一个环节能引起各方的注意,都有可能避免这场不幸,但事事没有如果。

记得电影《第二十条》中台词评论有一句话,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样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发生,至于应该如何继续看待校园霸凌,如何处罚未成人的犯罪问题,我们还有很长路要走啊!

0 阅读:1

一垛爸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