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深夜在村微信群里互骂1小时,警方:全部拘留

烟语法明 2024-08-17 17:00:45

8月14日,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分局获悉,一家三口公开在村微信群里互骂,结果被依法行政拘留。相关话题冲上热搜。今年4月的一天,22时30分,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街道某村居的村民们的手机突然一齐响了起来。不少已经进入梦乡的村民,被这突如其来而又密集的信息提示音吵醒。本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但打开微信群,看到的竟是满屏的污言秽语。

微信群聊天记录截图

制造这些污言秽语的,正是该村村民崔某、周某宇和周某凯。令村民们不解的是,他们是一家人。

原来,因为家庭纠纷,三人在村居微信群里展开了骂战。不少村民出面“止战”,谁知三人骂红了眼,就这样,群里446名村民看着三人互骂,一直持续了1个多小时,三个人骂累了,这才停了下来。

事发后,在民警和村居干部的共同调解下,一家人放下了隔阂,也对在网上互相辱骂之事表达了歉意。

经查证,崔某、周某宇、周某凯对其在微信群内辱骂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三人已被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一家三口在群里互骂

为什么被行政拘留?

对此,浙江伦和律师事务所的王逸芸律师解释称,不特定关系人组成的微信群具有公共空间属性,公民在此类微信群中发布侮辱、诽谤、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可能产生民事、行政以及刑事责任等诸多法律后果。

王逸芸介绍,在微信群内辱骂他人的行为,从民事责任来看,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若侮辱性言论对他人的名誉权构成了侵犯,有关责任人可能将承担如清除不良影响、修复受损的名誉、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等民事责任。

而从行政责任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从刑事责任来看,如果辱骂行为情节严重,可能会涉嫌侮辱罪或诽谤罪。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王逸芸说。(以上来源:辽沈晚报、齐鲁晚报、潮新闻)

有网友不解,一家3口在微信群里互骂,为什么会被行拘?处罚是不是过重了?如果签谅解书,是否可以免除处罚?

8月16日,经视直播记者联系上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兴剑。吴律师分析,网络属于公共空间,而微信群是公共信息群,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属于一种违法行为。

该案中,一家3口在村微信群中多次发送侮辱、辱骂他人的信息,长达1个小时,严重干扰了其他村民的正常生活,对他人的名誉权构成了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应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如果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矛盾,建立家庭群或者面对面相互辱骂,这种属于家庭纠纷。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没有干扰别人的生活,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考虑到双方的关系、社会性质等方面,公安机关可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可免于相关处罚,如果情节较重,会依法进行处罚。”华中师范大学社会福利研究中心主任梅志罡认为,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矛盾应该在私人领域处理,微信是公共空间平台,占用公共资源发泄家庭矛盾会对他人生活造成影响。梅教授提醒,公民应区分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在公共空间发表言论时,规范个人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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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语法明

简介:法治情怀,心怀大众,一个职业法律人的切身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