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问大家一个问题,这两款曲奇,你会买哪一款呢?你知道哪个才是真正的丹麦曲奇吗?
“尤益嘉公司立即停止涉案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在《法制日报》和《光明日报》的版面显著位置刊登声明,消除因涉案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丹麦蓝罐公司造成的影响;尤益嘉公司赔偿丹麦蓝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04万元。”
看完这个判决结果,你知道哪个是正牌了吧?没错,就是这个蓝黄罐的。
没想到买了这么多年的丹麦曲奇,小惟一直都买错了!
今天小惟就跟大家讲一讲这场曲奇大战~
案件回顾我们都知道,这两家公司的曲奇产品都是黄油类曲奇饼干,在中国大陆地区彼此之间具有极强的可替代性。
2009年,丹麦蓝罐公司被丹麦王国女王玛格丽特二世赐予“丹麦皇室御用品牌”曲奇类产品上的认证,并获准在产品上使用丹麦皇室王冠标志。因此,丹麦蓝罐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蓝罐曲奇产品过程中也有对“丹麦皇室御用品牌”的认证加以突出宣传。
而尤益嘉公司的皇冠曲奇产品的产地或原产国或地区均为印尼,但它却在宣传中用了“皇家”、“御制配方”、“皇室御制”等宣传用语,存在虚假成分,而且会让公众对皇冠曲奇产品是否也获得“丹麦皇室御用品牌”产生误认。
所以丹麦蓝罐公司就很不爽了,毕竟它是得到品牌认证的,而尤益嘉公司对皇冠曲奇产品的虚假宣传行为,既提升了尤益嘉公司在曲奇产品市场上的竞争力,同时又稀释了蓝罐曲奇产品的品牌认证价值,从而获得更多的消费者关注,并得到更多的交易机会,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丹麦蓝罐公司的利益。
所以,丹麦蓝罐公司就起诉到法院,要求尤益嘉公司立即停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及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尤益嘉公司在《法制日报》和《光明日报》和该公司网站显著位置刊登道歉声明,消除影响;判令尤益嘉公司赔偿丹麦蓝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00万元。
综上,一审法院给出如下判决:尤益嘉公司立即停止涉案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在《法制日报》和《光明日报》的版面显著位置刊登声明,消除因涉案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丹麦蓝罐公司造成的影响;尤益嘉公司赔偿丹麦蓝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04万元。
虽然尤益嘉公司表示不服,提起了上诉,但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还是维持原判。
这个案件的过程就是这个样子。
其实小惟想说,人家丹麦蓝罐公司都已经获得丹麦王国女王玛格丽特二世赐予的“丹麦皇室御用品牌”的品牌认证了,铁证如山,你还大肆地做虚假宣传,借人家的名气把自己赚得盆钵体满,这不是明摆着让人家抓住嘛?那人家把你抓住了,会让你好过吗?肯定不会啊!
所以小惟还是奉劝各大企业不要抱有这种侥幸心理,要诚信经营,踏踏实实地打造自己的品牌,这样才能走得更长远,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