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辞退拒调岗员工被判赔38万,懂劳动法的这些关键你才能赢!

站在椅子说职场 2024-03-28 05:41:34

大厂再起劳动争议案件!日前新东方以葛某不服从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岗位调整安排,未到新岗位报到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葛某认为公司调岗不具备合理性,要求新东方支付年底双薪和解约赔偿金。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新东方迅程公司并未就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举证,且葛某从“资深开发工程师”调整为“技术支持工程师”,会对其职业发展产生影响。新东方迅程公司对葛某进行的调岗缺乏相应的合理性,葛某有权拒绝。一审法院判决,新东方迅程公司支付葛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8.25万元。

近日,新东方迅程公司因再度辞退拒绝调岗员工,被判赔偿另一员工武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1.8万元。

为什么新东方一而再地因为同一问题被判赔偿数十万元赔偿金?我们来看看《劳动合同法》相关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按照相关规定,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对劳动合同主要内容的变更,必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1、双方协商一致;2、采取书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也就是说,企业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给员工调岗,员工有权拒绝调岗并可在原岗位上继续工作。

关于调岗,懂劳动法的这些关键你才能赢?

1、事先就调岗事宜进行合同约定: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属于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比如公司合并、分立、公司业务调整、分支机构撤销、部门撤销、项目停止等等。

2、事先在公司相关制度中进行规范,比如薪酬绩效、人事制度、奖惩制度等。

3、《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提前在公司内部公示。

4、调岗的合理性:调整前后的岗位应有一定的关联性,比如把设计经理调整为设计主管具有关联,而把设计调整到财务岗位或销售岗位则是缺乏关联且明显不合理的。

4、不能随意变动员工的工作地点。

5、为了员工能够胜任新的岗位工作,企业还应该配套相应的培训,以便员工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6、调整前后的岗位和薪酬采取书面形式员工签字。

综上所述,企业一定要在事前合同、制度约定;事中各类证据、依据充分,手续完善;事后进行培训考核,并定期回顾总结等程序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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