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胶综法罚决字〔2024〕第00299号:2024年4月29日,我局接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城投.瑞园(一期)新建入口大堂的函》,该函称位于胶州市北京路以南,泉州路以西的城投.瑞园(一期)新建入口大堂工程项目未经规划验线即开工建设。2024年5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北京路以南,泉州路以西的城投.瑞园(一期)新建入口大堂工程项目工地,青岛祥鼎瑞耀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念宝委托张云星到达现场配合调查。
执法人员向张云星说明来意、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后,张云星没有提出回避申请,在其配合下依法进行了检查。张云星现场指界。经查,城投.瑞园(一期)新建入口大堂工程于2023年9月份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基本完工。当事人能够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能提供《规划验线书》,涉嫌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建设。执法过程拍照取证。
依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建设单位和个人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或者继续施工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祥鼎瑞耀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000元。
胶州城投瑞园项目一期由青岛临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位于泉州路以西,北京路以南,上海路以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