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抄袭,奥迪&刘德华《人生小满》是不是一条好广告?

第三眼界 2022-05-23 11:42:18

抄袭事件之外,刘德华出演奥迪《人生小满》的刷屏不值得炫耀

昨天,一则由刘德华出演的奥迪广告《人生小满》在许多人的朋友圈刷了屏,而网友的评论由“盛赞”转为“吐槽”,却仅相隔一个“抄袭门”的距离。

撇开抄袭不谈,《人生小满》到底算不算一条好广告?

如果用传播效果来衡量,它当然算,但还不至于惊艳到值得人人夸的地步。君不见,隔壁奔驰邀请巩俐出演的《全情,全新》广告片同样惊艳,且获得不少网友的点赞,然而在传播数量级上,两者却明显不在一个档次。

坦白说,这类广告创意,其实很多年前就有了。而这种不讲产品,专讲故事和大道理的片子,便是所谓的“品牌广告”。

所谓“品牌广告”,它的目的不在于“卖货”,而在于传递品牌价值、内涵、态度等一系列“品牌人格”维度的东西,它的目的更多在于用户共情和品牌共振。说白了,就是让消费者知道“品牌是什么”,“品牌宣扬什么”就够了,它区别于我们通常认为的“产品卖点类”广告。

坦白说,这类广告,正是许多品牌往上走的必由之路,而这些年,我们也看到越来越多国货品牌在走这条路。

假如你在某些品牌或服务过某些甲方客户便知道,它们的营销宣传通常有几条线,如品牌线、产品线、服务线等等,而品牌线和产品线往往各自独立,同时又有交集。品牌广告一般划归品牌线,重在塑造品牌人格,传递品牌价值和信念,“卖货”次之;而产品广告则往往由产品线负责,重在强调产品卖点、产品价值,一般不会涉及品牌内涵的东西。

很多人认可这样的广告,本质上是因为它本来就不是一条具有“明显攻击性”的产品广告,而是一条标准的“润物细无声”式的品牌广告。

说到品牌广告,其实我们看到的很多不讲产品、不讲服务的广告都属于这一类,比如豆瓣前几年的广告片《我们的精神角落》、元气森林的品牌广告《元气》等等。

这几年,B站的出圈引得舆论一片沸腾,除了几场《最美的夜》跨年晚会,B站的几条视频广告也搞得有声有色,刷屏、话题度不断。如2020年五四青年节的《后浪》、2021年的《我不想做这样的人》,还有今年五四期间,B站邀请莫言做的《不被大风吹倒》主题演讲,这些都是典型的品牌广告。

这些片子里,你几乎看不到品牌的身影,却能体会到品牌所传递的理念和价值,品牌看似无形,实则处处留影。

回到奥迪的《人生小满》,消费者之所以热情盛赞,除了视频文案本身所传递的“过犹不及”的古人智慧和人生态度之外,更多原因可能在于,今年的好广告实在太少了。围绕在人们周围的多是“聒噪”的产品广告,偶尔看到一个不讲产品的“清新”广告,反而有种“中彩票”的错觉,于是忍不住随手一赞。于是无数个“忍不住”,造成了如今广告下架前全网过亿的播放量。

不少网友评论称,这样的广告才是好广告,品牌主都应该学学。

但说实话,这样的广告,其他品牌其实学了不少,只是你没看到;而即便你看到了,也未必认为那就是一条好广告。

而对品牌主和乙方广告人来说,这样的爆款案例未必能学得来。

这个视频能火大致有三个原因,一是出彩的文案,二是顶级的品牌方,三是顶级的明星出演,三者缺一不可。

好文案常有,但换一个品牌,同一个明星却未必有相同的效果;同样,同一个品牌,换一个明星,换一组文案,也未必能达到亿级播放效果和一边倒的好评如潮。看看原作者北大满哥发表于去年5月的原视频,一年时间,点赞不过几万的事实便知道了。

企业主想学奥迪,得先扪心自问:首先,自己的品牌是否到了一定认可度——起码这个车标,得有大众普遍认知度和好感度吧;第二,自己的品牌在行业内是否达到了一定厚度,只要看到车标,就能联想到品牌的价值和资产,这是很关键的。如果是中低端品牌,或者是大众认知度很一般,那么劝品牌主还是别浪费钱了,毕竟请明星出演往往花费不菲,性价比太低。此外,品牌档次和明星Level是否在同一个级别,也是需要品牌主慎重考虑的。

这个视频,其实也让我们再次见识了巨星的影响力。刘德华的人气和流量不是盖的,在娱乐圈摸爬滚打几十年,人品和口碑一直很好,其在短视频平台某音上首秀的流量也有目共睹。据悉,去年7月份,在出道40周年直播活动中,刘德华直播2个多小时,观看人数破1亿,超过无数顶流直播大咖。

这些年,我们好像很少看到刘德华拍的广告了,这次猛然间看到,猝不及防之外,自然欣喜若狂。

前两天,周杰伦的两场演唱会重映,吸引到逾五千万用户观看,且收获微博几个热搜和朋友圈刷屏式传播,可见优质偶像的影响力有多大。

与之相比,同等量级的天王刘德华自然值得同样的待遇。

结语

坦白说,若没有这次抄袭事件,这条广告确实算得上今年不得多的好广告。

抄袭事件虽然将广告的热度翻了几倍,收获了超预期的巨大流量,但同时也给品牌主、刘德华以及背后的广告公司带来了极坏的负面影响,而这是所有人都不想看到的。

坦白说,品牌主的创意被指抄袭的事件每年都有,这背后其实透露出乙方广告公司的不诚信和专业度堪忧。但凡有点责任心和职业操守,拥有版权意识的人,都不会这么“掩耳盗铃”,做出如此愚蠢又偷懒,心怀侥幸心理的事情。

归根到底,这值得引起品牌主,尤其是乙方广告公司的反思和警醒。

原本是一条有望载入2022年年度营销事件的好广告,却因“抄袭门”跌落神坛,确实可惜。

希望各方都引以为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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