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强奸罪的认定是一个很复杂的环节,只要有一个“要素”符合强奸罪的构件,那么即可构成强奸罪。
今天,咱们就以一个案例,来看看一看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先来看一个案例
某天女子卢某酒后和朋友去某养生馆洗脚按摩,四人被安排在808房间,期间还喝了不少的酒。不久卢某上厕所,回来后迷迷糊糊走进了806房间,还睡在了那个房间里。
该房间的客人名叫罗某,看着对方喝醉并上了自己的床,滋生出淫邪之心,趁着卢某不清醒之际与其发生性关系,对方还十分的配合。
第二天卢某发现罗某并非同行的几个男子之一,与之发生了口角,随后找到宾馆负责人查看了监控,才发现原来是自己走错了房间。
即使如此卢某也不愿意被白白占便宜,找到罗某向其索要2万块钱私了,后者却不愿意,声称自己并没有强迫,是她自己走错了房间才导致事情的发生。
卢某报了警,警方将二人带到拘留所审问,不久转交给了法院审理。一审法院判决罗某违背妇女意志,趁着卢某酒后不清醒的时期与之发生性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
对于此事罗某自然不服气,毕竟自己并没有采取强制、暴力行为,是卢某自己走错了房间,而且关系发生的时候卢某还很配合,不应当构成强奸罪。
罗某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依旧维持原判,即罗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此案件告一段落。
看到这里或许很多人内心充满疑问,案件中的确是卢某走错了房间,罗某不仅没有实施强制、威胁手段,卢某甚至还很配合,为何会构成强奸罪呢?
强奸罪的构成
什么是强奸罪?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定义可知,强奸罪最明显的一中行为就是暴力、威胁手段和其它手段。
这里的“暴力手段”一般是指直接危害妇女的手段,比如殴打、威胁或者精神控制等,使得妇女的身体行为处于被控制、不敢抗拒的状态,如此情况下发生的性行为就属于暴力手段。
判断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是一个参考标准,这一种标准的判断一般需要结合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诸多因素。
这与“其它手段”也存在一定的竞合关系,比如行为人趁着受害人醉酒、熟睡之际发生关系,虽然受害人没有反抗,但行为人的行为却并没有得到受害人的允许,即可视为违背受害人的意愿。
若是受害人醒来后发现自己被侵犯并上诉到法院,即构成强奸罪。
在这里还需要提及一种特殊的情况,比如幼女和精神病患者等无民事能力的人,她们的行为一般需要经过监护人的同意,即使在自愿的情况下与人发生关系,若以强奸罪上诉到法院,施暴者依然会成立强奸罪。
因为这些人根本无法清晰地表述自己的真实意愿,所谓的“同意”是否是真实的无法判定,所以“一刀切”无疑是对弱势女性的一种保护行为。
以案释法
结合上述的案例与法律的描述,罗某的行为到底属于哪一种呢?很显然是属于“其它手段”、“违背妇女意志”。
罗某趁着卢某醉酒、熟睡之际,与之发生了性行为,过程中虽然没有采取强制手段,但却违背了卢某的意志,否则事后卢某也不会将其告上法庭。
民事行为与刑事犯罪一个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主观心态的“故意性”,就好比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主观心态都是恶劣的,强奸罪依然也是如此。
罗某对卢某实施强奸时,其主观心态就是恶劣的,依法应当成立强奸罪。至于罗某所说的“是她走错房间”,在这件事情上卢某的确也需要负一定的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由此观之,一般的强奸罪判定至少是3年以上,五年、七年的更是屡见不鲜。
罗某强奸卢某有错,但卢某作为成年人醉酒后走错房间也需负相关的责任,所以罗某最后才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算是强奸罪中最轻的处罚。
现实生活中,遇到这样的事情最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有时候侥幸心理也是一种恶劣的心态,只要事情被曝光并触犯法律,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罗某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
他最好的做法就是找到宾馆负责人,要么将卢某叫醒离开,要么是自己再更换一间房,才能够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对于此事,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