窜货问题在商业领域尤为突出,尤其在电商迅猛发展的当下,窜货现象愈发猖獗,严重干扰了传统销售渠道的稳定。为遏制此类行为,众多企业加大了监管力度,不惜终止与经销商的合作,严厉打击违规窜货行为。
近日,三角轮胎对外发布了一则处罚通报,针对鞍山市耐新轮胎有限公司违规跨区域销售的行为作出处罚。
10月8日,辽宁市场惊现经过篡改条码的三角冬季轮胎,经调查,发现这些轮胎是由鞍山市耐新轮胎有限公司以集团客户订单名义非法流出。此行为不仅扰乱了辽宁市场的销售秩序,也对三角冬季轮胎的销售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销售中心要求鞍山耐新公司必须在10月15日前收回所有违规销售的轮胎,但该公司以部分轮胎已售出为由未能完全执行,从而构成了二次违规。依据公司管理规定及《中国市场轮胎买卖基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对鞍山耐新公司作出如下处罚:罚款2万元(人民币贰万元整),如若再次违规,将立即取消其代理资格。
何为窜货行为窜货,是指经销商违反品牌规定的区域限制,通过降价销售手段跨地区销售产品,其本质是受利益驱动,侵占他人市场或通过低价销售达成销售任务。为了保护品牌形象和各环节利益,品牌对窜货行为一直持否定和打击态度。
窜货现象的产生有多方面原因首先,轮胎市场价格体系混乱,传统的多级价格体系为窜货提供了利润空间。其次,过高的销售目标导致经销商难以完成任务,不得不采取窜货策略。再者,个人利益驱动下的资源分配不当,以及厂家的激励措施不恰当,也是导致窜货现象频发的原因。
轮胎窜货,责任在谁表面上看,窜货似乎能让消费者获得实惠,厂家和经销商也能实现销售目标,但实际上,这种行为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品牌形象,最终对消费者、经销商和厂家自身都造成伤害。窜货并非经销商自愿,很大程度上是由厂家政策导致。因此,厂家应承担起责任,从自身做起,坚决抵制窜货现象。正如三角轮胎所做,对于条形码被篡改的轮胎,拒绝提供售后服务,以此严厉打击窜货行为,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