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什么?人地关系的本质内涵与外延是不变的吗?在施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今日中国,这两个问题实有辨析的必要。
在人类社会的早期阶段,土地于人类就像太阳、月亮、星辰,既是敬畏的对象,又是获得食物的途径、生存的源泉。采集和游牧是人地之间的基本联系,土地就是生命。
当人类进入定居时代,农业文明兴起,土地便成为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它既是财富,更是生活来源: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而草原、森林、河湖则是牧民、猎人和渔民的生存之依。在农业文明阶段,自然生产力是土地的主要功能,合理利用和维持土地自然生产力是土地管理的核心命题。
工业革命使产业资本成为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主要驱动力。一时间,土地的生产功能、生态功能似乎被抹去了。农产品生产在工业化浪潮下看似变成了附庸,土地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被消解。这样的认知显然是片面的。
生态学兴起以后,土地的功能有了更为科学的解释:土地是人类社会生产与发展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土地的生产功能不能归零,土地的生态功能更不能归零。
笔者以为,土地不仅具有资本价值,还具有农业生产价值、自然生态价值,对土地资源必须加以科学利用、施行全面保护。在农用地开发利用中,科学平衡农用地“自然生产力”与“人造生产力”之间的比例关系是一个重要的科学命题,值得深入探索。比如,如何打好东北地区黑土地“保卫战”,实现“既用亦养”,探索以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等方式减缓黑土地肥力退化、黑土层流失等问题,实现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而对于全国不同农业区来说,也应因地制宜,制定并落实适合本地提升土地质量、遏制土地退化的政策、方案等。
当下,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深化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关键性制度建设,也是国土空间治理的基本遵循。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四类主体功能区与划定的“三区三线”,是我们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正确认知人与土地的关系的重要行动指南之一。
优先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圈定的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优势农业生产区,该区域内的耕地利用与保护必须实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且优先种粮,切实保护耕地的自然生态安全格局。
城市开发边界内的土地,不仅仅发挥着空间保障和建筑支撑功能,同时还承载着生活保障和生态服务功能。合理布局城市国土空间,平衡好人口聚集区、工业集聚区和矿区等空间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创造生产功能复合的高价值土地利用格局,是助推我国走上高质量发展新路的需要写好的一篇“大文章”。值得关注的是,随着城乡关系进入新阶段,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有了更多“新表达”,城市发展还应保障丰富、多元化的生态产品的生产供给。比如,眼下都市乡村郊野空间的塑造是当务之急,也是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之一;各地还应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山水工程”项目落实,让土地更好发挥生产、生活、生态功能。
生态保护红线是我国首轮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亮点与创新。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土地保护,既需要有底线思维,更需要有科学思维,同时还应破除“一圈了之”的思维。我们要保护自然的原真性,保护关键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做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同时也需要认识到,目前人类对大自然的科学认知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针对自然保护区,我们还应更精准地分类、分区、分对象进行统筹施策、系统治理,才能不断提升保护的质量和水平。
土地养育了万物,万物最终回归土地。从人类对土地认知的不断改变中,我们可以窥见现代文明演进的历程,而如何科学、妥善处理人地关系,则是每个时代都要面临的重要课题。土地依然是一部我们未完全读懂的“大书”,需要我们怀着崇敬之心继续学思践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