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冻结资金共计人民币140987.522529万元、查封房产1021处、查封土地、滩涂27宗、查封林地8宗、扣押汽车38辆、扣押机械设备10台(套),冻结公司股权18家,涉案资产总额超过了31亿元。
如果不把文章看全了,你一定会认为,这是一家规模不小的企业,因为经济纠纷或经济犯罪,被法院查封了。因为,就算是一般的企业,也是不大会拥有这么多的资产和资金的,也是不会涉及这么多领域、拥有这么多经营内容的。尤其是土地、林地、滩涂,没有强大的资金实力、背景、关系,是根本做不到的。
然而,这一切,并不是在企业名下,而是在一位官员的账下。他叫李传良,曾任黑龙江省鸡西市财政局局长、国资办主任、市政府副市长、鹤岗市副市长。2017年3月辞去公职,2018年11月15日逃匿境外,2020年12月1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对其发布通缉令。
看到10月11日的《人民法院报》,用整版刊发牡丹江中院关于李传良贪腐案的公告,真的被惊到了,甚至惊倒了。
殊不知,李传良辞去公职的2017年,鸡西全市完成的地方财政收入才46.2亿元,李传良的涉案资产,就相当于鸡西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二。这一年,鸡西市的人口为175万。也就是说,175万人一年创造的地方财政收入,只相当于李传良一人资产的1.5倍。
李传良的“能量”之足、“本领”之大,完全超出了绝大多数人的想象。
问题是,这么多钱、这么多资产,尤其是土地、林地、滩涂、房产等一眼就能看出的实物,这么多年,真的是隐蔽到没有任何人发现?隐蔽到没有收到一封举报信?
显然,这是不可能的,不可能到不可思议。
而更不可思议的,他还能不断被提拔。
据悉,与李传良有交集,也可能对李传良有提拔、重用之“恩”的领导,包括鸡西、鹤岗两地的原市委书记、市长等,已有多人落马。
关键在于,李传良的提拔重用,显然不只是个别人就能一手遮天的,其他的领导,包括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难道都是睁眼瞎吗?真的都没对李传良的情况进行过调查吗?
但凡有一个部门坚守正义,坚持用人政策,像李传良这样的腐败分子,就不能得到提拔重用,就不能逍遥法外,更不能逃匿到国外。
可以大胆想象的是,李传良已经把各个关键环节都给“打”通了,都有人为其开绿灯。也就是说,李传良身上的所有“光环”,都是当地干部选拔任用、政府管理、行为监督、线索追查等的漏洞,且“光环”越亮,漏洞越大,为其提供帮助的人越多。
这也意味着,李传良的案件,绝非李传良一个人,也绝非已经落马的几名市委书记、市长,还包括各个对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联的部门、对案件线索有查处责任的部门。那么,有几个人得到查处和问责呢?特别是对李传良提拔重用的上级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有没有承担失察失用责任呢?
可以肯定,李传良早晚会被引渡回国接受审判。但是,被其转移到国外的资产,也会被其挥霍殆尽。到时候,即便将其绳之以法,造成的损失也难以弥补了,教训极其深刻。因此,必须进一步扩大调查范围,对与李传良案、李传良选拔任用有关联的部门与人员,全部进行审查,如果有责任的,一定要问责。
这不只是对李传良案的负责,也是对其他人的警示,更是反腐工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