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多部门联合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汕尾市民网 2024-09-26 10:43:23

共享电动自行车

在给群众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

存在的乱停乱放、占用车道等问题

挤占公共空间

更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

为进一步规范、优化共享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引导广大市民文明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进一步提升共享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共享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隐患,9月25日,陆丰市住建局联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全面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力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行动中,民警重点加强对辖区主要路段、商圈、车站等重点区域的巡逻力度和密度,强化对共享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街道两侧,未停放在规定停放区域内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停放影响道路通行、未悬挂号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拖离。同时,采取“劝导+宣传+整治”方式,对共享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整治,指导如何规范佩戴、正确使用安全头盔,切实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下一步,陆丰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与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加大力度整治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未悬挂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营造绿色、舒适、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安全出行提示

1

戴好安全头盔

共享电动自行车的防护设施较弱,安全头盔可以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是骑行人员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戴头盔,头“不亏”。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对生命的尊重。

2

不占用机动车道

共享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辆,骑行人员需在非机动车道骑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应当在靠机动车道的右侧通行。

3

看好方向不逆行

骑乘共享电动自行车时,骑行人员需在非机动车道顺向骑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要靠右边顺向骑行,不要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4

不能闯红灯

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并行、不追逐、不猛拐、不随意横穿马路。

5

车辆停在停车区

共享电动自行车随时用、随时骑,非常方便。使用完毕后,也要停放在共享电动车停车区,不占用其他公共空间,共同维护良好的文明交通城市环境。

来源:平安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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