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的工程案子几乎都和挂靠脱不了干系,有的是项目烂尾了,实际施工人一看找甲方拿不到钱了,回头就去找承包人,让承包人掏钱。承包人气得大骂,你这个白眼狼,我就收你那一两个点的管理费,还要让我出剩下的工程款,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
还有的是实际施工人私刻公章,通过和甲方联合,私下大笔转钱,把几千万的工程款悄悄给吞了(不放在自己名下)。回过头,当材料商,当劳务公司起诉的时候,她自己名下又没钱,还是找承包人去背锅……
在这里提醒广大的施工企业老总们,千万千万不要再为了那几个点的管理费就把自己的企业给别人当棋子用。以现在的行情,你收的1个点、2个点的管理费可能还不够未来的诉讼成本。
如果你已经被人挂靠了,不论多好的关系,千万千万别当甩手掌柜,一定要盯紧了三件事:
第一,工程款收支,一定要盯紧了甲方拨付工程款,一定要盯紧了工程款转给实际施工人后是否专款专用。既然是挂靠,说明挂靠人肯定和甲方很熟悉,他们是自己人,别一个不留神让人把钱给转走了。如果工程款被转走,或者通过抹账协议、抵账协议等把工程款给消化掉了,将来农民工班组或材料商找过来,麻烦就不是一点管理费的事情了。在这里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千万千万不要给挂靠人收款的授权。
第二,千万千万不要私刻公章,更不要为了省事直接给挂靠人或者所谓的分公司一个第二个或第三个公章!千万不要图省事,给公章来了个毫毛分身,一旦出事后患无穷。而且,一旦发现有人私刻公章,一定要严厉打击,绝对不能留情。否则,也很可能后患无穷!
第三,工程进度。千万不要以为有实际施工人扛着,工程不用管。将来真出了事,甲方肯定第一时间会找到承包人,相关的施工合同可是你签的!很多实际施工人的风险防范能力是极低的,出了事,甲方肯定找名义上的施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