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人信访成寻衅滋事,女司机逆行打人逃过一劫

畅谈古今事 2024-09-24 09:29:49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关于寻衅滋事的认定,空间很大,界限很宽,被泛化适用的倾向明显。

前段时间,一名驾驶路虎车的女司机在道路上逆行,并辱骂、殴打了对向车车主。此事件一曝光,对女司机的声讨甚嚣尘上,众多人希望法律能严惩女司机。

但最后,女司机仅仅只罚了1000块,行政拘留了10天,连“寻衅滋事”都没有沾上边。

按官方解释,女司机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因为路虎女司机的行为是有原因的,并非是无事找事地肆意挑衅,所以她的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的法律定义,而是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照这么看,路虎女司机打人是有原因的,因为是对方先挡了她逆行的道,所以她打人也是情有可原的。

重庆的另外一个女子就没那么好运了,她只是因为代人信访,被判了“寻衅滋事”罪。

重庆融创隐溪晓院楼盘由于延期交付且存在质量问题,让不少该楼盘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我真金白银的买的东西,怎么东西收不到,还是坏的,谁来管管?”于是业主们通过信访,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情况是反映了,但问题还在调查中,有待进一步解决。业主们只能打响一场维权持久战,然而部分业主因工作繁忙或在外地,只能委托他人代信访。

通过有偿的方式请人代信访,便成了一种可待开发的业务,出钱的人求办事,收钱的人办事。

一个叫杨陆爽的女子收到了这种消息,她受委托去现场信访维权,收到了业主150元红包,这让她发现代人信访这个商机。

于是,她逐步接下了该楼盘业主的代人信访需求,认真地将汇总业主的需求和报偿,不断地线上反映情况、线下集体到场维权,之中也邀请了不少兼职者来进行信访维权。

按规定来看,委托信访是合法的,女子为业主们信访也算是委托信访的一种,只是她收了钱。

2023 年 6 月 12 日,杨陆爽等人在重庆市信访办门外被警方带走,理由是“寻衅滋事”。

法院认为尽管是基于业主的委托进行信访,但当事人在信访场所的聚集等行为,对信访秩序造成了一定的扰乱。

不过,杨陆爽等人的行为从本质上是为了传达业主的合理诉求,对于这种行为是否完全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还是存在着一些争议。

所以,杨陆爽的辩护人提出上诉,认为这是受业主之托的委托信访,并非有意地聚集扰乱秩序。哪怕她不代业主们信访,业主们也会自行聚集维权,那业主们是否也算寻衅滋事了呢?

法律的适用需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表达之间,如何做到更加科学、合理的平衡?现在来看还是由裁判个人来决定。

信访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公民有权利通过信访去反映一些问题,当街打人是一种违法行为,需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希望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并且是马上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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