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刚跟人家认识5天就花了27万彩礼订婚,没想到十几天后准新娘却投河自尽身亡,女方只退回部分定金。你说这事闹的。
按说,婚恋是你情我愿的事,如果说一方不满意这婚可以不结,不至于要采取如此极端的做法,这就是这件事的奇怪之处。
事情经过在浙江打工的李某,经人介绍和河南商丘的女子张某认识,两人相亲后才过5天便办理订婚,李某给了女方家彩礼27万元。
之后,李某又回到浙江继续打工,并且经李某反映,这些天里他们聊得挺和谐并未发现张某有何异常。
但没想到突然传来消息——张某跳河自杀了。现在张某的家人只退回部分定金。
这件事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一是二人认识五天就订婚。正常来讲双方应该是互相看上眼了,否则不会如此草率行事。
二是李某交了整整27万彩礼后女子却跳河自尽,和前面逻辑有些衔接不上,让人感觉事情没那么简单。
三是按说在男方无过错的情况下,女方家人应全额退回彩礼,但是只退了一部分。
看看网友的评论这些网友们认为,结婚才五天就订婚,应该是女方父母比较强势,逼迫女儿出嫁,并且将嫁女当成了买卖。
这两位网友认为,这就是强买强卖导致的后果,反对做媒、闪婚的做法。
这位网友心思比较缜密,他建议当地警方去调查一下死者家属是不是有骗取彩礼的想法。
在进行尸检的同时,去调取她在各个医院的信息,还有投保的记录。要是发现有被保险公司拒保的记录,就联系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详细谈谈。
几位网友认为,女孩这一辈子就这么被吃了!才认识没几天就订婚,前前后后就那么几天女孩就没了!人没了以后说不定还能靠配冥婚再赚一笔呢!这算不算买卖人口啊?相亲 5 天后就订婚收了钱?人都死了,最先想到的是钱,还只退一部分,这跟买卖东西有啥不一样?!
这位网友挺有正义感,他表示都出人命了,难道不应该首先关注准新娘为啥自杀吗?是有啥病,还是被家里人逼迫、哄骗了?整个报道从花 27 万彩礼说起,到“彩礼只退回一部分”就结束了,重点全在彩礼上,一条人命就这么随随便便提了一下(对男方家来说,追回彩礼肯定重要,但是媒体报道光说彩礼,不说追究死者是不是被迫害,真是让人无语)。
律师的说法湖南长沙某事务所律师称,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婚礼手续,或者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因此如果男子给付只是订婚,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对于彩礼返还的数额,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个人生活情况以及彩礼的使用情况,综合予以决定。
关于彩礼的讨论这则新闻之所以如此引起人们的关注,主要是涉及到了近年来自带热度的“彩礼”问题,前阵子还曝出了江西某地彩礼上涨到50万元的新闻。
究其原因,因为“彩礼”问题关乎民生,当前老百姓普遍反映物价太高,生活成本高生存压力大的问题,因此一提到彩礼二字,许多适婚男子顿时感到头痛。
事实上,自古以来一直有彩礼的做法,其出发点是好的,主要是出于几个目的吧:
检验男方的态度和经济能力;女方作为弱势一方,作为婚后生活的保障;补偿和感恩女方父母的养育之恩等。
如果说在男方经济能力允许的范围之内,这都好说,但是现在部分地区存在一种攀比现象,似乎一旦彩礼给少了家人就很没面子,这婚就没法结,甚至还有些家长希望能够从中多捞一笔,这就很要不得了,那就真成了卖女儿了。
结束语看完这起事件有些让人感慨,从相识到订婚再到悲剧的发生,一切都来得太快太突然了。我们不禁要问,这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是婚姻观念的扭曲,还是社会风气的沦丧?
彩礼,这个看似简单的传统习俗,如今却成了很多人心中的痛。它本应是爱情的见证,如今却成了婚姻的绊脚石。
同时,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对于那些借婚姻之名行诈骗之实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最后,愿逝者安息,愿生者警醒。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让每一个人都能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