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溧河法庭与宛城区瓦店镇司法所、综治办、村建办及辖区村委干部联合调解了一起邻里纠纷,深刻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韩某与李某系多年邻里,韩某反映自家的水井管被李某擅自拔掉,李某声称因韩某侵占其老宅基地土地打井所以才拔井管,韩某表示并未侵占土地,双方各执一词,矛盾愈演愈烈,韩某向瓦店镇综治办申请调解。为避免矛盾升级,维护和谐的邻里关系,瓦店镇司法所、综治办、村建办、溧河法庭等单位立即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认真开展走访调查,实地察看纠纷现场,并认真记录双方的诉求。溧河法庭庭长王海燕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从法律角度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明确责任。综治办等单位则凭借对当地情况的熟悉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找准矛盾焦点,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最终,经过几轮“面对面”“背对背”地调解、劝说,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在共同认可的位置重新打了一口井,李某现场补偿了韩某的部分经济损失,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基层既是矛盾纠纷的“源头”,也是疏导社会矛盾的重要“出口”。下一步,宛城区法院溧河法庭将持续依托多元解纷及基层调解组织的力量,加强与各方的合作,共同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作者:李亚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