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借贷难的原因就在这里

如蓉聊商业 2024-08-06 17:23:07

国家对民营经济也是就非公有制经济应该是越来越重视,2016年出台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厘清了前期一些民营企业家的隐忧。从上到下对非公有制经济也发了很多文件予以扶持,其中就有不少对民间企业融资难、民间借贷矛盾处理的规定。

如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三家出台《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在第二十二点“做好金融服务”指出:金融机构应创新符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特点的金融服务,优化信贷评审方式,积极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中长期贷款优势,参与改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拓宽项目融资渠道。鼓励项目公司发行项目收益债券、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 一些地方也陆续出台了《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类似文件,都明确提出要对民营经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规模等规定。”

具体到司法执行层面,也出台了不少相关配套文件。

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法发〔2014〕27号)指出:“要依法审理涉及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案件,依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多渠道融资。要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的最新发展,正确认定新型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助力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的融资担保能力”、“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如无确定、充分的证据证明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不得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第3点:“依法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权益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营造平安稳定社会环境。....依法惩治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绑架、非法拘禁等犯罪。”第4点“依法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依法惩治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打着金融创新旗号从事非法活动等增加金融风险的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和执行民事商事案件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通知》(法〔2016〕334号)第六点规定“依法妥善审理融资纠纷案件,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正确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统一规范的金融体制改革范围内,依法保护民间金融创新,促进民间资本的市场有序流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问题。严格执行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标准,对商业银行、典当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以利息以外的不合理收费变相收取的高息不予支持。工区分正常的借贷行为与利用借贷资金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既要依法打击和处理非法集资犯罪,又要保护合法的借贷行为,依法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有高利率导致的洗钱、暴力债,恶意等犯罪嫌疑的,要及时将相关材料移交公安机关,推动形成合法有序的民间借贷市场。”

依此等等,不一而举。那为什么非公经济借贷难企业家们还没获得感呢。一个是政策落实有个过程,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政策的传达需层层出台细则和实施方案,这个过程也许是上年度的。另外一个就是,这些文件出台的背景,其实就点明了民营经济本身在一些方面还是受到不同对待的,由此才会带来需要种种不同的扶持,这里也包括了银行借贷方面的扶持。

请注意安全

0 阅读:0

如蓉聊商业

简介:悟道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