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钩考】“爻”与“卦”探源
1、“爻”是记号
——“无”乃爻之源头
金栋按:“爻”是组成《易经》六十四卦的最小基本单位,最基本的符号,即业界公认的阴爻“--”与阳爻“一”,每卦六爻。
据易学史料及考古资料,“爻”是卜师、筮人、占人——卜巫史官在揲蓍占筮(算卦)时的记数符号。据《易·系辞传》“大衍之数五十[有五]”之筮法,三变为一爻,最后得数为或九、或八、或七、或六(下图)。其中奇数九、七用符号“一”表示,战国时期治《易》者谓之阳爻(刚爻);偶数八、六用符号“--”表示,战国时期治《易》者谓之阴爻(柔爻)。阴、阳爻乃指代奇、偶数之符号。如此而已!
筮法算卦时所记之“爻”,是后起象形字。
李学勤《字源》说:“商代甲骨文凡四笔,每两笔作一交织叉状,然后两叉上下重叠,象交叉、交错、交会之形。繁体则为六笔,作三叉重叠,然未取得主流地位。战国时或将重叠的两叉整合作井形的,亦未进入主流。楷书作爻。《说文》本义为交,即交织、交错。《易》使用的卦符变换交错,故以爻命其基本符号。‘一’为阳爻,‘--’为阴爻,三爻相重得八卦,六爻相重得六十四卦。”
溯其源,所谓“无之记曰爻”(商·容成公《玄隐遗密》),画地记爻,即在空白无物之处做一个记号,这个记号叫做“爻”,或一顿,或一点,或一圈,或一短横线,或一长横线,或一小曲线,或一小竖线,或画一小图等等。同事则同号,易事则变号,易者爻也,爻者变也(《易·系辞传上》:“爻者,言乎变者也。”)。可谓“无”乃爻之源头,画地记爻,“爻”是记之符号、是记号。
易者筮也,筮者数也。《易经》筮法是用蓍草变易之数九、六、七、八,以求一爻、二爻、三爻……六爻一卦,以占吉凶祸福!《易经》是取数而占,非取象而占。《易经》取象,乃《易传》之说。
其中,筮得奇数九、七者用符号“一”表示,筮得偶数六、八者用符号“--”表示。三变得一爻,十八变得六爻一卦,画地记爻,或“--”、或“一”,自下而上画之,以《易经》言之,只有六爻卦才具占筮功能。
要之,爻号“一”“--”,乃商周卜巫史官在卜卦、筮法时用来表示奇、偶数之符号。筮得奇数九、七者用符号“一”表示,筮得偶数六、八者用符号“--”表示。三变得一爻,十八变得六爻一卦,画地记爻,或“--”、或“一”,自下而上画之。自阴阳概念出现后(春秋时期),后世(战国以后)治《易》者,以符号“一”谓之阳爻,符号“--”谓之阴爻,如此而已!
2、卦之本义是什么?
——土圭测影
金栋按:卦者,以字形而言,圭卜也。
圭,土圭(竹竿)、圭表,立竿测日影之工具。卜,观察、预测。
卦者,立竿测影以纪时历——观察日月运行变化之规律,以纪时节、历法。古人有“卦者,推究其‘晷景’也”之说。
后演变为《易》卦“筮法”,以占人事之吉凶祸福。如
《说文·卜部》说:“卦,筮也。从卜圭声。”
《说文·竹部》说:“筮,《易》卦用蓍也。”
据史料传说及古籍文献等记载,伏羲氏(女娲氏) 仰观天文天象,历日月星辰(日出日落),俯察地理地形,涉山川河泽……,手持圆规方矩,太一旋转一周,测量周天度数,始画阴阳八卦,制定四时八节,指导天下苍生,占候吉凶祸福!如
战国·尸佼《尸子》说:“伏羲始画八卦,列八节而化天下。”(八卦定八节)
《易纬·乾凿度》说:“孔子曰:方上古之时,人民无别,群物无殊,未有衣食器用之利,于是伏羲乃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中观万物之宜,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是故八卦以建,五气以立,五常以之行,象法乾坤,顺阴阳,……
“天地有春秋冬夏之节,故生四时。四时各有阴阳刚柔之分,故生八卦。……
“震生物于东方,位在二月;巽散之于东南,位在四月;离长之于南方,位在五月;坤养之于西南方,位在六月;兑收之于西方,位在八月;乾剥之于西北方,位在十月;坎藏之于北方,位在十一月;艮终始之于东北方,位在十二月。八卦之气终,则四正四维之分明,生长收藏之道备,阴阳之体定,神明之德通,而万物各以其类成矣。……
“岁三百六十日而天气周,八卦用事,各四十五日方备岁焉。”(八卦定四时十二月)
要之,卦之本义乃立竿测影以纪时节、历法也!
附:参考书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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