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代投研
作者|比克
编辑|郑少娜
短短几年,比奶茶店还多的药店市场迎来洗牌,部分企业无奈掉队。
7月24日,医药企业维康药业(300878.SZ)发布公告称,拟转让两家全资孙公司浙江维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下称“维康零售”)、浙江维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下称“维康大药房”)100%股权,股权对价合计为1.03亿元。
这意味着,维康药业将彻底剥离旗下收入占比近四成的医药零售业务。
维康药业此次有意退出医药零售市场,行业人士猜测或与该公司上市后业绩连续下滑,医药零售业务经营情况不容乐观有关。
7月30日,维康药业股价收涨1.56%,报14.33元/股,总市值为20.75亿元。年初至今,其股价已跌超40%。
7月26—29日,就转让两家全资孙公司原因、对未来业绩影响等问题,时代投研分别向维康药业致电及发函询问,截至发稿,对方仍未回复。
医药零售行业遇冷,出售业绩不佳孙公司“瘦身”
在我国,药店在大街小巷里随处可见,甚至超过奶茶店的数量。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2022新茶饮研究报告》报告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全国各地在业的新茶饮门店总数约48.6万家;而据国家药监局数据,截至2022年底,国内药店数量合计达64.39万家,远超过同期的奶茶店数量。
年报显示,2022—2023年,维康药业医药批发零售业务的收入占比分别为41.50%、39.28%,其医药零售连锁业务大部分位于丽水市,少量位于杭州地区,分别由维康零售、维康大药房负责当地连锁药店。
对于本次交易的目的,维康药业在公告中表示“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时代投研发现,从经营角度看,近几年,上述两家孙公司的业绩情况均表现不佳。
据公告,如图表1所示,2022—2024年前四月,维康零售分别实现净利润720.61万元、284.67万元、266.96万元,整体净利润规模较小,且2023年同比下滑超60%;维康大药房则净利润连续亏损,近年均未实现盈利。
从行业角度看,维康药业此时决定退出医药零售市场,或与国内医药零售市场竞争加剧,增速下滑有关。
据中康零售研究中心今年2月发布的报告,2021—2023年,中国医药零售市场的药品销售规模分别为4309亿元、4857亿元、5015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4.15%、12.72%、3.25%,呈逐年下滑趋势。
行业增速降低下,如图表2所示,头部零售药店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速亦呈大幅下滑态势。
并且,与该几家头部零售药店相比,维康药业的医药零售业务规模劣势较大。
财报显示,2024年第一季度,大参林(603233.SH)、益丰药房(603939.SH)、老百姓(603883.SH)、一心堂(002727.SZ)的营业收入均在50亿元以上,漱玉平民(301017.SZ)、健之佳(605266.SH)营收也均超20亿元。
同期,维康药业的营业收入规模为5亿元左右,而其中维康零售、维康大药房的营收合计则只有5329.21万元。
上市三年业绩连降,财务内控遭监管点名
除了医药零售连锁业务,维康药业剩余六成收入由现代中药及西药、医药工业等业务构成,主要产品包括银黄滴丸、益母草软胶囊等中成药及罗红霉素软胶囊等西药。
事实上,自2020年8月上市以来,维康药业的业绩连续三年呈恶化态势,且2023年该公司归母净利润为亏损803.86万元,为近十年来首次录得净利润亏损。而维康药业此时转售两家孙公司,或为其业绩提供“喘息之机”。
据财报,2021—2024年一季度,维康药业营收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64%、-16.06%、-2.41%、2.15%;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8.95%、-53.94%、-116.47%、-11.59%。
就净利润亏损等问题,2024年5月23日,维康药业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年报问询函。
两次延期回复问询函后,6月21日,维康药业在问询函回复公告中表示,上市后业绩连续下滑,主要为医保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致营收下滑,市场竞争激烈致毛利率下滑,推广策略变化致销售费用波动及研发投入目前尚未产生效益。
在近年来经营不善的同时,维康药业的财务内控水平也令人堪忧。今年以来,维康药业两次因财务违规行为受到监管警示。
4月19日,维康药业发布公告称,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2017—2023年9月,该公司存在未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违规使用个人银行账户开展资金收付的行为,导致相关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因此,维康药业及该公司董事长刘忠良、时任总经理卢卫芳、总经理孔晓霞、董事会秘书朱婷、财务总监王静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5月27日,维康药业发布公告称,由于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该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刘忠良、时任总经理孔晓霞、董事会秘书朱婷、财务总监王静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和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全文1825字)
免责声明:本报告仅供时代商学院客户使用。本公司不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的信息编制,但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反映报告发布当日的观点和判断。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本报告所载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的买卖出价或征价。该等观点、建议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客户私人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的范围内,与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利害关系。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之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翻版、复制、发表、引用或再次分发他人等任何形式侵犯本公司版权。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时代商学院”,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本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