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嫌弃二胎不是女儿,遂将出生5天的儿子卖掉,二人已全部被抓获。”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这个新闻吧?它最近真的很火。
有人惊讶,有人愤怒,而我却在平静中看到了人性的丑陋。
父母将出生不久的孩子送出去,对我而言并不算新闻,因为在我的成长历程中见过许多类似的案例。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由于计划生育的缘故,每家每户只能生育一个孩子,这对于重男轻女的家庭而言就是莫大的考验。
在那个重男轻女是常态的年代,很多夫妻都祈祷自己能一胎得子,若是无法如愿,大多会偷偷生二胎。
如果二胎若还是女儿,那么他们就有很大可能性将其送出去。
在那个奇怪的年代,把“多余”的女儿送给别人抚养,甚至直接丢弃在路边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这就是人性。
或许是因为从小就见惯了重男轻女,以至于当我看到“夫妻卖掉亲生儿子”的新闻时大脑停顿了几秒钟。
这是——终于——轮到儿子被嫌弃了?
是啊,一胎是儿子,二胎还是儿子,这对于绝大部分普通家庭而言是何等的压力?
买房、买车、给彩礼、带孙子像几座大山一样压在他们身上,于是他们就亲手卖掉了自己的儿子?
即使逻辑合理,其行为也无法让人理解,尤其是同样为人父母,我实在无法想像有人竟然能将自己的亲生孩子卖掉。
可一想到八九十年代被丢弃的母婴,我似乎又明白了什么。
从“重男轻女”到“重女轻男”,并非时代的进步与思想的革新,而只是一成不变的人性罢了。
从前人们重男轻女是因为生儿子对自己更有利,在那个“男娶女嫁”的年代,女儿是要嫁出去的,儿子则只需要娶妻入门即可。
在那个传统而颇显扭曲的时代里,一直流传着“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习俗。
女儿注定是外人,一旦嫁了人就是别人家的人,要去别人家孝敬别人的父母,至于娘家,不过是个偶尔走动的亲戚罢了。
试问,有谁愿意花几十年时间和精力给自己养个亲戚,替别人养个儿媳呢?
于是,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人人都想生儿子,人人都怕生女儿,因为女儿是给别人养的,儿子才是自家的,有儿子老了才有依靠。
随着时间的推移与时代的变迁,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在发生改变。
一方面,法律明确规定,儿女不仅享有相同的继承权,而且还具有相同的赡养义务。
至于儿媳和女婿,都不具备这项责任。
当下的法律打破了传统的习俗,不仅强调了女儿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而且还改变了长达几千年“儿媳伺候公婆”的观念。
自己的父母自己管,无关男女。
如此,“养儿防老”的传统被彻底终结,无论儿女,都要赡养父母。
另一方面,由于性别比例失调的缘故,如今在婚恋中男女的地位差距明显,而养儿子的父母也逐渐成了“弱势群体”。
在结婚这件事情上,男方父母不仅要给予房子、车子、彩礼、酒席等经济支持,而且还要帮扶儿子儿媳带孩子。
从年轻到年老,他们一刻也不得休息,一辈子都在付出。
而养女儿的人家,完全不用完成这些硬性指标,自然也没有那些压力,但是他们依旧老有所养。
无数现实案例告诉大家,生女儿的老人大多比生儿子的老人过得更加轻松幸福。
是啊,不用承担太多的责任和压力,却能享受相同的赡养义务,谁又不喜欢女儿呢?
于是,当下社会毫无悬念地刮起了一阵“女儿风”。
她们是真的喜欢女儿吗?我看未必,她们喜欢的不过是女儿带来的利益罢了。
其实,“重女轻男”与“重男轻女”同样可恶,二者并无差别,他们都不是真的爱孩子,爱的永远是自己的利益。
孩子于他们而言,不过是一种筹码与工具罢了。
不得不承认,虽然绝大部分人都在结婚生子,但真正爱孩子的并不多。
我时常在网上看到很多网友争论“生儿子”与“生女儿”的区别,他们相互贬低,恨不得把对方踩到尘埃里。
不用怀疑,这类人是没有父母之爱的,他们有的不过是人性的丑恶罢了。
也许,他们都以为自己比别人高贵,其实在别人眼里他们不过是一群跳梁小丑罢了。
孩子当然是自己的好,就算你说出花来,谁又会羡慕你的孩子呢?
如此荒唐可笑的行为,岂不让人贻笑大方?
很喜欢某位网友的评论:“我喜欢儿子,因为我生的是儿子,如果我生的是女儿,那么我就会喜欢女儿。”
是啊,这才是正常人的思维啊。
父母之爱子,应该是基于他/她是自己的孩子而爱,而绝非性别而爱。
父母爱孩子应该是基于本性,不求回报,而不是图他/她能给自己传宗接代,或者能让自己躲过经济负担与当婆婆和奶奶的。
父母生孩子若都是为了利益,那还真是人世间最大的悲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