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雪时光”蹭“蜜雪冰城”被告,“蜜雪冰城”胜诉!

惟恒知识产权 2021-08-17 10:13:55

还记得在“2019年中国茶饮十大品牌榜”中,有一个叫蜜雪冰城的黑马从重重包围中杀出。最终以年收益65亿元,全国店面10000家的成绩,位列第3。而我们熟悉的Coco和一点点却也只能屈居第4和第5。

然而,在销量和流量的加持下,近两年火爆全网的蜜雪冰城,正在遭受反噬。只要通过百度、搜狗、360等平台简单搜索“蜜雪冰城 加盟”,你就能看到各类加盟网站,孰真孰假一时分不清楚。

还记得在2021年3月,打开蜜雪冰城的官网,一封《严正声明》弹出,正是蜜雪冰城关于虚假招商加盟的声明,明确强调有不少假冒品牌发布虚假招商信息、借机推销其他品牌等误导情况。

只是,在声明发布几个月后,这样的情况依旧没有减少。网友们不禁呼吁,蜜雪冰城真的需要建立一个打假部门了。

事实上,这些年来,蜜雪冰城在打假维权的路上还真的没有松懈。

据中国商标网检索发现,蜜雪冰城早在2007年就开始进行商标布局。截止目前,蜜雪冰城共提交1355件商标注册申请,其中“蜜雪冰城”相关商标的申请记录也高达200件。

此外,蜜雪冰城还为“吉祥物”雪王申请注册了多件商标,包括“雪王”、“雪王伯爵”、“雪王魔法铺”、“雪王霸汽”等,其中多件商标已成功注册。

同时出于商标防御的目的,蜜雪冰城还申请注册了大量的“蜜雪”相关商标,包括“蜜雪时光”“蜜雪皇后”“蜜雪约”等,多件已成功注册。

万事皆有例外,一位李某在2017年3月申请并成功注册了第23122762号“密雪时光”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0类,方便食品、饮料等商品上。

蜜雪冰城很快便注意到,且对其提出无效宣告。2020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为由做出裁定,将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李某不服裁定遂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蜜雪冰城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2020年10月29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的裁定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故驳回了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李某再次向北京市高院提出上诉。

北京市高院认为,诉争商标“密雪时光”与各引证商标包含的“蜜雪”二字发音相同,且“密”与“蜜”二字上半部分相近,“雪”的设计高度相似,故构成近似标志。

因此,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构成类似,若共存市场易造成公众混淆误认,且原告提交证据无法证明诉争商标经宣传使用能够与各引证商标相区分,故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2021年7月,北京市高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随着一个品牌的发展壮大,商标抢注及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为最大化地减少由此导致的经济及品牌方面的损失,应当尽早完善商标布局,一旦发现商标抢注或侵权行为,第一时间采取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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