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是否可以要求被三一方返还财物
“真心恋爱,却被渣男欺骗”
“被三”顾名思义,就是指被动的成为了他人婚姻的第三者。对方分明有家室,却谎称自己是单身人士。毋庸置疑,原配、以及所谓的“被小三”一方都是这段荒唐关系的受害者。除了情感上的伤害,经济上纠纷也这类事件中的重要话题。
若是“知三当三”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在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件法院往往会支持原配返还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请求。体现对法律的遵循以及司法对建立健康、和谐的家庭和社会关系的导向作用。
那么若是“被”的情况哪?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以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
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共有。男方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属于无权处分。并且因为是无偿赠与,第三者也不能根据善意取得制度获得财产。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首先,“男方将财产赠与第三者”的举证责任是由原告,也就是原配一方承担的。如果没有证据并且足以证明财产被男方赠与了第三者,可能会承担败诉的风险。
第二,“被三”一方与男方交往过程中大概率会有互相赠送礼物、转账用以表达情感的情况。这部分相互抵扣的财产,大概率是无法要求对方返还的。
同时,被小三一方作为渣男骗局中的受害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最后提示大家:人心复杂,在交友过程中一定要谨慎。不可轻信他人一面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