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人民政府
关于防空警报试鸣演练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省市有关防空警报试鸣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全县各族人民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依法落实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制度,让人民群众熟悉了解和掌握防空警报音响信号,有效防范和减轻空袭灾害造成的后果,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10∶00时至11∶00时在陆良县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演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规定及鸣放周期
1、防空袭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
2、防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
3、防空袭解除警报信号:长鸣3分钟;
二、注意事项
1、此次陆良城区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是依法组织的试鸣演练,没有任何空情。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广大群众的思想工作,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2、任何人不得乘防空警报试鸣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陆良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来源:陆良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