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塘沟镇发生一起以租代征土地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据称,塘东村村委会与塘东村崔滩组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后与相关部门隐瞒崔滩组村民联合变更土地用途,公开招标进行开发建设。之后,由于土地上已经建设永久附属设施,无法恢复原状,且土地租金低廉,致使崔滩组村民生活困难,土地也难以收回。
2009年7月,塘沟镇塘东村村委会以发展塘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发展村级经济为由,与塘东村崔滩组村民签署了一份土地租赁协议。协议中约定:“租用土地期限从2009年7月26日至2039年7月26日,土地租金为每年每亩800元整,后于每年的7月26日前一次性支付当年租金。”
原本以为塘沟镇塘东村村委会能够有效使用土地,让农民增加经济收入。没成想,在一年后,塘东村村委会隐瞒崔滩组村民,在没有召开崔滩组村民大会的情况下,私自与塘沟镇ZF签订征用土地合同,征用了塘东村崔滩组村民共计110亩土地。塘东村村委会仅支付18 000元征用费用后,塘东村崔滩组村民就再也没有收到任何费用。
塘沟镇ZF通过租用塘东村崔滩组村民集体土地,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这一行为规避了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和集体土地征收审批程序,还违背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其实质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规划计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依据ZF发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
塘东村村委在没有召开崔滩组村民大会的情况下,联合塘沟镇ZF故意隐瞒村民,擅自变更土地性质,并且没有对崔滩组村民进行合理的补偿,不仅违反土地管理、审批程序,还导致崔滩组村民的基础生活无法保障。时至今日,崔滩组村民的收入并未提升,生活也非常困难。虽然租用土地的时间有固定的期限,但塘沟镇ZF已经在该土地上建设了永久附属的设施,早已无法复原土地原本的使用状态。
据了解,塘东村崔滩组在2000年以前共有土地约180亩,村民共有200人。自2000年至2009年塘东村村委和ZF联合“以租代征”崔滩组土地110亩,导致人均土地骤减(现人均不足三分地)。此外,以塘东村崔滩组名义办理失地保险的人共有15人,其中仅有一人是崔滩组本组村民,其余全是外乡人;但险组被征用40亩土地,办理失地保险的村民却有26人。
2004年塘东村崔滩组村民前往县规划局,了解挂牌出售的情况,但工作人员却不承认土地被挂牌出售的事实;但实际情况却是塘东村村书记擅自将崔滩组的10亩地,给别人做了宅基地。
崔滩组村民为了维护土地权益,多次向上级部门反应,但都相互推诿,不给予崔滩组村民有效的解决方式。目前,塘东村崔滩组村民不仅没有养老保险,还因ZF“以租代征”导致崔滩组村民丧失土地,仅靠每年几百元租金的微薄收入,完全无法保障崔滩组村民生活。
因此,塘东村崔滩组村民希望上级部门能够重视土地被违规征用的事情,并按照国家征地补偿的标准,对崔滩组村民进行补偿,给失地村民一定的生活保障。
来源: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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