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故事》作者:亦舒
今年六月份,一部当代都市题材剧《玫瑰的故事》开始热播,并引发了现象级的爆款效应。它主要讲述了主角黄亦玫跨越二十余年的成长故事和情感历程,展现了现代女性如何追求人格独立和美满的爱情,如何在历经情感淬炼后绽放自我,迎接人生中的精彩时刻。
这部电视剧改编自香港著名女作家亦舒的同名长篇小说。亦舒是华语世界极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与倪匡、金庸并称为“香港文坛三大奇迹”。作家金庸曾评价她是“编故事”的天才,而影星张国荣也曾透露说,有段时间百无聊赖,自己特别钟情于亦舒的小说。
《玫瑰的故事》是亦舒的代表作之一,虽然它创作于1981年,但小说所传达的精神内核,却是现在最流行的女性声音。就像小说中的倾城女子黄玫瑰,虽一度彷徨、消沉,但最终醒悟,活得通透,想得明白,过的日子从容而体面,并赢得了真正的爱情。
有人评价说,亦舒的文字,融合犀利和冷静,泼辣且深刻,一针见血地点出了现代女性的独立爱情观与价值观,值得每个成长中的女孩,以及希望能读懂女孩心事的男孩阅读学习。
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走进“玫瑰的故事”。
爱的蓓蕾初开
本书女主角黄玫瑰是黄家最小,也是最受宠的孩子。可以说她是衔着金汤匙长大的,家境富裕,衣食无忧且父母关系和睦,比自己大15岁的哥哥黄振华,更是一个“妹妹奴”。而且玫瑰长得非常漂亮,刚上幼儿园时老师就说:“这个孩子将来是要当香港小姐的!”
玫瑰遇到的第一个疯狂追求者叫周士辉。他和黄振华是同学,出身清苦,靠着勤工俭学读完了大学,毕业后两人合伙成立了一家建筑公司。周士辉把所有心思都放在了生意上,直到三十多岁时才和青梅竹马的恋人结婚,而且太太很快怀孕,可谓是家庭事业双丰收。
周士辉和玫瑰的第一次见面纯属意外。那是玫瑰的16岁生日,黄家兄妹俩吃完生日宴,黄振华才发现自己把生日礼物落在了办公室,于是带着玫瑰回公司拿。当时周士辉正在加班,见到如精灵般美丽活泼的玫瑰后目瞪口呆。黄振华和妹妹拿完东西就离开了,但玫瑰却把周士辉的魂儿也带走了。
此后,周士辉便陷入了对玫瑰的迷恋:玫瑰一放学他就去接,并且翘班陪玫瑰去浅水湾吃早餐,而这只是因为玫瑰喜欢张爱玲的小说,而小说中的某个爱情故事曾发生在那。
周士辉对黄振华感慨说:“直到认识了玫瑰,我才发现自己骨子里是个浪漫的人,上半辈子我算白活了,下半辈子我只想做个浪子!”
但玫瑰并不爱喜欢周士辉。当黄振华指责她做“第三者”,伤害到无辜的周太太时,玫瑰反驳得振振有词,她说:“大哥,你要搞清楚,我可没有主动去招惹周士辉,是他非要跟在我后面。我可不是破坏他们家庭的罪人,周士辉的婚姻早就破裂了,在认识我之前就破裂了!”
很快周太太发现了丈夫的“精神出轨”,大着肚子找上黄家的门。黄家父母羞愧万分,再三保证说要把玫瑰锁在家里。玫瑰却不服气地说:“是周士辉缠着我,而不是我缠着他!你们应该去锁周士辉,而不是我!”
当晚,周太太因情绪失控动了胎气,被紧急送到医院,生下了一对姐妹花。看着襁褓中的女儿,周士辉大为感动,痛哭失声。黄振华长舒一口气,以为他会浪子回头,破镜重圆。但是他错了,周士辉并没有回头,反而没多久就提出了离婚,并独自去了英国。两年之后周士辉返回香港,做了一名教师,无论穿着还是言行举止,都是一副落魄艺术家得模样。
为什么周士辉没有回头呢?因为他的感情危机不是仅仅因为喜欢上了玫瑰这么简单,而是在遇到玫瑰后,他才意识到之前那种职场精英的生活方式,并非自己真正想要的。可以说,玫瑰是周士辉的一道白月光,让他看到了人生的另一种可能,给他照亮了另一条路。
周士辉离开了,玫瑰继续享受着自己的青春年华,直到遇到了庄国栋。这是一个英俊潇洒的男人,喜欢穿一身白色西装,脸上带着一股冷峭的书卷气。大哥黄振华并不看好妹妹的这段恋情,因为庄国栋已经订婚,而且性格清冷,和外冷内热的玫瑰显然不是一路人。
但热烈的爱情就像一场瘟疫,来了就是来了,玫瑰已经无可救药地沦陷进去。玫瑰从没有这样静默与温柔过,视线像是粘在了庄国栋身上,那种热切让人看了心惊。而这种热切似乎也感染了庄国栋,他清冷到苍白的面孔上,似乎也多了几分血色,如在春风中慢慢融化的坚冰。
一天凌晨三四点的时候,黄振华才回到家中。刚掏出钥匙开门进屋,他就听见一阵动人的音乐从书房里传出。他轻轻地走了过去,只见房门微掩,唱片机在转动,玫瑰与庄国栋光着脚,紧紧地贴在了一起,跟着音乐的节拍缓缓舞蹈。玫瑰半闭着眼睛,一脸的陶醉。
爱情是如此美好,但往往难以持续下去。一个深夜,玫瑰砰砰地拍打着黄振华的房门。她的脸色红得不正常,两眼灼灼发亮,声音却很轻:“大哥,庄国栋要结婚了,可我还是爱他!”她紧紧地抱着哥哥,从喉咙底下发出一阵阵呜咽,像受伤的小动物在嚎叫。
第二天庄国栋找上门来,说玫瑰报复自己,把公寓拆了个稀烂。黄振华赶过去,只见家具、窗帘、被褥、衣服全被划破,堆在地上;墙壁上涂满了墨汁与油漆,灯泡被打得粉碎,就差放把火把整间公寓烧了。黄振华答应赔偿,然后庄国栋寄来损失清单,一行行列得非常清楚。
这场恋情尽管只持续了短短几个星期,却耗尽了玫瑰的心力。她整天坐在家里发呆,肉眼可见地瘦了下去,脸上只剩下一双大眼睛,脸色也变成一种近透明的白色。直到这时,黄振华才意识到,之前那个小妹固然淘气,但活泼可爱,充满朝气,是多么值得怀念!
枯萎与刹那芳华
看着这朵娇艳的玫瑰迅速枯萎,黄振华心疼不已。他安排妹妹离开了香港这个伤心地,去纽约读书。一年后他去探望,看到妹妹竟然变成了一个女汉子,能一把抓起行李箱,然后抛进后备箱,并住在贫民窟一间没空调的破旧公寓里。黄振华看着眼前的这一切不禁潸然泪下,问玫瑰怎么沦落到了如此地步。
但玫瑰只是好脾气地笑了笑,走进厨房忙碌,并很快端出一碟炒饭,一碟红烧牛肉,妥妥的一个小主妇形象。这时房门被打开了,进来一个年轻男子,眉眼还算周正,但也只是周正而已。玫瑰介绍说他是自己的同学方协文,然后温柔地问他是否想吃点心,还贴心地拿出杂志招呼他看。
黄振华心里很不是滋味,显然玫瑰跟这个男子关系不一般,但他哪点能配上自己的小妹呢?而当年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妹,又怎么会为这样一个人洗手做羹汤,变成在厨房里打转的小妇人?更重要的是,玫瑰脸上根本就没有恋爱的甜蜜,眼神暗淡,嘴角也没有了当年的谈笑风生。
玫瑰跟大哥解释说方协文对自己很好,很照顾自己。但事实并非如此,公寓是玫瑰掏钱租的,也是她日常做家务。为了赚够两人的生活费,玫瑰除了要完成学业之外,还帮外国人打理家务,看顾婴儿。这让黄振华更是看不上方协文,也痛心于那场失恋的伤害之深,让小妹自暴自弃。
但是最后玫瑰还是决定嫁给方协文。她一声长叹,对黄振华说道:“就是因为方协文各方面都不好,所以能给我安全感,愿意接受我的控制。至于爱情……人们爱的是一个人,而谈婚论嫁的却往往是另一个。早知如此,当初我是不必吃那么多苦的,可是……人不吃苦是学不乖的!”
第二年夏天,玫瑰生下了女儿方太初。孩子稍大点后,玫瑰带着丈夫和女儿回娘家探亲。黄振华失望地看到,这个时候的玫瑰比以前胖了近30斤,长发用橡皮筋胡乱地束住,脸上的妆容也是油腻腻的,哪还有半点当年灵气飞扬、艳惊四座的模样?
玫瑰与方协文的感情这段维系了10年。方协文固然对他很好,无条件地仰赖她,接受她的各种安排。但这种平淡如白开水的生活,真的不是她想要的。正如《红楼梦》所说:“纵然举案齐眉,终究是意难平”。对她来说,婚姻变成了逃避的手段,在爱情里受了伤,在婚姻里休息。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十年,玫瑰最后还是提出了离婚,并带着女儿回了香港。此时因为装修老房子,黄振华派得意门生溥家敏对接玫瑰。浦家敏狂热地爱上了玫瑰,但玫瑰觉得这位溥家二少爷心思单纯,只当成一名小弟弟。
在一个偶然场合,玫瑰听到了浦家敏的大哥溥家明的琴声,听出了琴声里的无限心事。溥家敏抱怨说大哥孤僻清冷如千年冰块,玫瑰却说:“我从没听到感情这么丰富、冲动、紧张的乐章,你大哥把所有心事都藏在琴声里,难道你没听出来吗?”因为琴声,她爱上了溥家明。
知音难觅,孤寂了四十多年的溥家明也对玫瑰一见钟情,只是他不愿意和弟弟争,一度犹豫不决。但爱情的力量是强大的,两人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溥家敏被情所伤,但还是理智地选择了放手,独自去了加拿大。没多久后他收到了黄振华的一封电报,电报上只有四个字——急事,速归!
在香港机场,黄振华告诉溥家敏,家明得了癌症,医生说他还只有三个月可活。溥家敏听到这个消息后近乎崩溃,急忙赶回家中。然而,等到他见到大哥家明的时候,哥哥却表现的十分平静,他缓缓地点燃了一根烟,然后对家敏表达了歉意。作为哥哥他知道弟弟家敏也爱玫瑰,如果不是自己命不久矣,他一定不会和弟弟争的,这是他对自己一向谨慎的人生的最后一次放纵。
此外,家明还告诉弟弟,过段时间自己将会外出度假,还有就是自己不会和玫瑰结婚,因为他不想让玫瑰刚结完婚就变成无人照顾的寡妇。
尽管名分未定,玫瑰还是陪着溥家明去了巴哈马群岛度假。三个星期后,他们回来了。玫瑰走出了机舱,溥家明则是被抬下来的。之后他一直昏迷不醒,而玫瑰一直陪在他旁边,不眠不休。到了回光返照那一刻,溥家明深情地望着玫瑰,深陷的眸子中发出柔和的光辉。
玫瑰把嘴附在他耳畔说道:“家明,我爱你!”溥家明微微点头。玫瑰又提高了音量:“家明,我爱你,永远爱你!”溥家明的喉咙咯咯作响,却无发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最终,他喉咙停止了发声,手心也渐渐变凉。溥家敏嚎啕大哭,玫瑰却很平静。她低声安慰家敏:“不要伤心,你大哥说过他是快乐的!”
溥家敏含泪点头。他想起哥哥生前说过,生命只要好,不要长。哥哥说的是对的,他能在有生之年找到所爱的人,而他爱的人也爱他,实在是胜却了人间无数。大哥的生命是丰盛的,有给予,也有索取,四十二岁的人生,刚刚好,如烟花陨落在最饱满、最璀璨的那一刻。
带荆刺的成熟之美
逝者已逝,但活着的人还得继续生活。溥家明去世后,玫瑰并没有为他守孝,她不在乎那些世俗礼法,认为两个人在活着时能相亲相爱就够了,而她也已经把最好的爱和陪伴给了溥家明。所以,她照旧穿着五彩缤纷的时装,如往常一样吃喝玩乐。
几年后,玫瑰再次披上婚纱,嫁给了罗德庆爵士。这位新任丈夫比她大20岁,但保养得宜,谈吐得当,有着显赫的财富和身份地位。罗德庆中年丧偶,一度意志消沉,步入了半退休的状态;但与玫瑰的爱情却激发出了他的第二春,让他东山再起,如一把宝刀重新出鞘。
罗德庆的生意不仅遍及整个香港,还扩展到了英国。他和前妻育有二女一子,儿子最小,叫罗震中,就在伦敦定居。这位富二代是牛津大学的学霸,没有锦衣玉食,不爱莺歌燕舞,开着一辆快散架的老爷车,整天和牛津图书馆的庄馆长——一位孤僻的中年男士聚会聊天。
得知老父亲再婚,罗震中的两位姐姐都很紧张。她们怀疑这位年轻貌美的后妈是冲着家产来的,于是逼着向来与世无争的罗震中回香港探探情况。罗震中知道父亲肯定会劝说自己留下来,帮着打理家族生意。他不喜欢这样的安排,于是邀请庄馆长同行,当挡箭牌。
听到罗震中的邀请,庄馆长的脸色变得苍白。他回忆说香港是个伤心地,年轻时他曾在那里遇到过一位热情美丽的女孩,两人还在她家书房跳了一夜的舞。但因为他已经订婚了,出于道义他还是回到未婚妻身边。但那道倩影却变成了内心的一根刺,念念不忘,并导致他最后离婚。
讲到这里,大家可能已经猜出来了,这位庄馆长就是我们前面讲到的庄国栋,而他念念不忘的女孩就是黄玫瑰。回到香港后,罗震中去应付老爸,庄国栋则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寻人启示:“书房一别,可还安好?请即与我联络。”他希望玫瑰看到这则启示,看到其中的深情。
当天傍晚,报社的电话就打了过来。庄国栋拿到了黄玫瑰的回信,上面写道:“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刻,就是那夜在书房里,我们脱了鞋,偷偷打开唱机,舞到天明。可现在,我已不再年轻,已经结婚了,过去的已属过去,希望你能寻到快乐,祝好。” 两人终究错过。
庄国栋死了心,并在罗震中的周旋下,见到了罗氏集团的掌门人罗德庆,并答应担任伦敦分公司的总经理。之后不久,罗德庆夫妇来欧洲旅行,在分别二十多年后,庄国栋再次遇到了黄玫瑰。但这次相遇让他猝不及防。庄国栋惊愕地连退三步,脸色灰败。他借口不舒服,便匆匆离开了。
尽管做了逃兵,但这次相遇再次点燃了庄国栋的爱情之火,他频繁约会玫瑰。面对罗震中怒气冲冲的质问,庄国栋回答说:“我已经失去了她一次,这次说什么我也不会松手了。震中,莫非你不明白,这是天意,是天意让我认识了你,又通过你找回了那朵曾经失去的玫瑰!”
之后,罗德庆独自返回香港,他相信玫瑰能做出理性的选择。这种大度让玫瑰左右为难。她不清楚自己对庄国栋的感情,是遥远而美丽的少女心事,还是刻骨铭心的爱;还有罗德庆,自己是因为纯粹的爱情而嫁给他,还是仅仅因为欣赏、尊敬、崇拜他,甚至只是因为想寻找一个归宿。
就在犹豫不决之际,罗震中挥着一封电报来找她,电报上写着:“罗爵士病重,请即返。”署名的是罗家的家庭医生。玫瑰慌了,和家人们当即买票返回香港,却在罗爵士的卧室门口遭到了闭门羹。家庭医生说罗爵士谁也不想见,而家庭律师则请大家移步书房,讨论家产分割的问题。
此时,一向好说话的罗夫人发怒了,瞬间变成了一朵带刺的野玫瑰。她扬起浓眉,顺手抄起手边一只烟灰缸朝律师扔去,并说道:“走开!我现在不想谈家产。我要见我的丈夫,出什么事我负责!”她掩面而泣,把手放到房门上,喃喃自语道:“我怕,我再没有机会跟他说‘对不起’了。”
突然,身后传来一阵豪迈的笑声,玫瑰转过头发现,丈夫竟然站在自己身后,而且容光焕发,神采奕奕。原来他是在装病,真是的虚惊一场!但这场虚惊,也让玫瑰看清了内心,自己当下深爱的是罗德庆,那个曾在上帝面前发誓要和自己白头偕老的人!
好,讲到这里《玫瑰的故事》这本书的精华内容我们就介绍的差不多了。
小说女主人公黄玫瑰出身于富贵之家,美丽活泼,热情泼辣,是个至情至性的豁达之人。在经历了与周士辉、庄国栋、方协文等人的情感纠葛后,她最终认定了自己深爱的伴侣,找到了归所,也收获了真正的爱情。
亦舒用女性作家特有的细腻敏锐,写尽了爱情百态。有些人不相信爱情,只把结婚生子视作人生责任,享受着世俗意义上的成功生活;有些人视爱为信仰,固执地追寻那个对的人,不惜孤苦一生;有些人则经历了一场爱情“瘟疫”的洗礼,视婚姻为躲避疗伤的温室;还有一些人在经历过感情的大悲大喜后,意识到“平平淡淡才是真”,最终在爱的港湾中栖息……
而本书浓墨重彩的主人公则走出了一条独特的情感成长之路。从年少时的懵懵懂懂,到为情所伤后的自暴自弃,再到相遇知音,却只能相守三个月的刹那芳华,最后陷入“昨日之爱”与“今日之爱”的纠葛,听从内心做出最后的选择……这朵娇艳玫瑰,美且不失带刺的锋芒。
爱如一朵铿锵玫瑰,需要带刺的清醒,和历经淬炼后的成长,人生亦是如此。但人们往往只惊艳于玫瑰华丽绽放的唯美,却忽略了娇艳花瓣下的棘刺,忽略了绽放那一刻花瓣经历的阵痛。但正是这种痛苦与甜蜜、鲜花与棘刺的交杂,让人生之花如玫瑰般绽放,且花开倾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