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个大谱!
花了6000多元买的“一口价”黄金
重量竟然只有5.28g
事情就发生在前不久
……
近日,陈女士在广州市白云区某黄金首饰店购买了一个足金戒指和一个手镯,总价6609元。
由于该店采用“一口价”形式销售黄金,事后,陈女士多次向导购人员询问涉事戒指和手镯的重量,均遭到拒绝。
于是,陈女士通过其他方式给买的黄金称重。没想到,结果让她大吃一惊——
戒指重量0.88克
手镯重量4.4克
按照总价和重量计算
黄金的单价
高达1137元/克和1275元/克
远高于购买当天的黄金市价
陈女士认为,该店隐瞒了售卖黄金饰品的重量,误导了消费者。随即,她向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
经执法人员检查,涉事商家待售的足金戒指、足金和田玉戒指等首饰标识牌上只有产品名称、价格等信息,却没有标注重量。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及陈女士提供的证据,证实陈女士反映的问题属实。
处理结果来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向涉事商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被投诉人限期改正,销售的商品必须标注黄金重量以及提醒消费者注意等信息。
经调解,涉事商家同意陈女士的退货退款诉求。
商品标识未做到真实、全面,且涉事商家未主动向陈女士清晰说明“一口价”黄金的重量,侵害了陈女士的知情选择权。
相关法律
依据2024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显著方式标明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或者服务的项目、内容、价格和计价方法等信息,做到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准确、标识清晰醒目。
广州市场监管提醒消费者
●选购黄金珠宝等贵重商品时,无论以何种计价方式结算,都可以要求商家在交易票据上注明商品的价格、重量、等级、成色等关键性信息;
●对重量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当场复称,核对清楚再决定是否购买;
●妥善保管交易票据,以便出现纠纷时能够充分举证还原事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广州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