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即建行处字(2024)第0000066号:山东宜和佳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在温泉街道南黄埠社区安置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1名工人未取得电工证进行电工作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山东宜和佳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万元。
该项目位于即墨区温泉镇青岛蓝谷刘家山村以南、黄埠山以北、地铁11号线以西,建设单位为中铁建投(青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规划建筑面积约21.2万平方米。包括住宅、商业建筑面积约20.9万平方米;配套幼儿园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17层住宅、沿街商业、配套公建及配套幼儿园等。项目招标单位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一院集团山东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1045936764.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