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老家爷爷奶奶骑电动车被撞,ICU抢救12天自费20万元,平均一天近2万,对方垫付3000入院就没有再管。交j说没关系自己先出,对方有保险。已知道的是对方超速,老爷爷老奶奶应该让右通行,具体责任划分还没有确定,说必须等受伤人员脱离危险。
可以确定:
1.对方小车超速,他自己也承认速度太快,没有刹住车。
2.按照要求,必须坚持让右原则,但是,老爷爷老奶奶根本不懂得规则。
3.医疗费用目前超过20万元,人已经脱离危险期,但是医院说这几天还在观察期,每天10000~20000费用。
4.对方垫付30000入院费就没有来看过一次,保险费用18000元。其他说等出院按照责任划分保险公司赔偿。
家老人车祸,对方交了3000押金,然后交j告诉受伤人员家,你家赶快想办法找钱救人,你们家自己的人,借也好去哪找也好,现在医疗费用了估计还要十万元,肇事司机一分不出,保险垫付了一部分。道德素质很一般啊!
大家总是认为:有一个很冷血的事实就是司机花钱买了保险,那他就没义务再出钱了,一切都委托给了保险公司。如:朋友刚开4000公里的新车被逆行大车撞报废了,大车老板倒是还行,买了几十块钱水果去医院看了看,司机就是认定责任那天去签字来着,其余全是找朋友自己保险公司谈的。法律上没有问题,道德层面还是应该去看看的。
至于责任:如果小车没超速就是三轮车全责,小车超速可能小车次责或同责,也有概率小车主责。但机动车上路自带10%责任。所以小车无责的概率极低,尤其是出了人伤,对方不是闯红灯的话小车几乎不可能完全撇清责任。
有人说小车要坐牢吗?坐毛线,人家又不是逃逸,交J不出报告就是因为车主无责或轻责,想做车主思想工作多承担,走保险而已。不过根据弱势群体保护,10%责任还是要判的。如果超速,估计有可能对半开责任。
为什么都说机动车无责任,我看的图片十字路口都是直行。无红绿灯路口,都是直行就要遵循让让右原则,机动车在他爷爷奶奶右边开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总而言之,十字路口让右,光从图看的话基本至少你那边主责,但是如果人有重伤或者死亡,考虑到弱势群体的赔偿问题可能顶多会判定机动车对责,或者次责,机动车有保险,但是对面主责概率很小,除非有超速,超载,酒驾,无证之类的,因为人死亡或重伤,机动车主责和全责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偏判不会到这么大。
正常情况下,对方不垫付是对的,哪怕最后交警定对方全责。常规流程:出事故→打110/120,保险公司→交警定责→伤者住院,必须白费。用医保以保不了,伤者家属的打的费,护工啥的发|票统统留着→伤者出院→伤残鉴定→交警调解。双方谈钱。对方全责的话。且数目巨大的话。保险公司律师可能跟你们谈。对方主责,你们次责的话。大都三七,对方七。也可能二八开,对方八,费用:住院费,拉工费,家属陪护费。有地方就不认护工费,打的费,营养费。伤者及陪护家属的一误工费。伤者出院后的休养费用,是根据伤残等级有规定的休养时间的。当然还有伤者的车损啥的费用。撞人者不去医院,一怕被打,二责任没出来,万一对方无责,根本无必要来。如果对方如无责,根本没必要来。最多交强险赔点,没几个钱。如对方次责,最多赔二三成医药费啥的。赔钱也必须等到出院后伤残鉴定后才赔钱给你们。对方全责,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