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女孩与2名男子发生关系,被定为“聚众淫乱”,网友怒了

笔清墨香 2024-05-28 19:40:52

14岁女孩与2名20多岁的男子在外面发生关系,相关单位竟然定性为“聚众淫乱”。看到这个消息,但凡有点血性的人估计都在破口大骂,这是什么狗屁定性。就连普通民众都懂的法律,为什么相关单位竟然不懂?他们是不是以为老百姓好欺负,还是收了20多岁男子的贿赂了?

事件经过

这件事还要从3月12日说起,这天凌晨,在学校住校的可心和同班13岁的同学小丽利用绳子从一所乡镇中学的宿舍楼二楼降到1楼,然后翻墙到校外和前来接应的两名男子一起开车去了县城。

在县城的一家破烂不堪的宾馆里,可心先后与两名20多岁的男子发生了关系。当有人问可心,是不是自愿的时,可心说,不是自愿的,但如果不同意,他们就拳打脚踢。

当问可心,为什么不喊救命的时候,可心回答道:喊叫有什么用呢?又没有人来解救我?

为什么一个14岁的女孩愿意在凌晨跟两名陌生的男子去校外呢?据可心介绍道,因为她在学校遭受网暴,这两名男子说可以帮她摆平,所以她才跟两名男子外出……

从这里可以看出,可心是一个缺爱,缺少家庭温暖的人。不然,自己在学校里受到校园暴力,想要找两名陌生的男子摆平。事实上这两名陌生的男子也不'陌生“,是她另一个同学的“男朋友”。

但如果帮她摆平在学校里的校园暴力,却以自己的身体为代价的话,这样的朋友也交不得。可心已经14岁了,却没有一点社会经验,就这么糊里糊涂地跟人家去了宾馆,糊里糊涂地被人家强奸了。如果不是5月23日的这份定性文件,谁也不知道这事,但是就是因为这份定性文件:聚众淫乱,让可心的家长不愿意了。

当初,定性为聚众淫乱,后来又更改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两名涉案男子在羁押期满获释,理由是证据不足。

这让可心的姑姑不乐意了。可心从小跟姑姑长大,她的家庭关系比较复杂,因为家中贫穷和口齿不清,可心的父亲讨了一下“从贵州来的女人”,女人生下3个女孩后离家,那时候可心还不到一岁。从此,可心就叫姑姑张女士为:妈妈。张女士也口口声声地说这是我闺女。

6岁的时候,可心在县城的私立学校读书,到了初中,可心感觉上课越来越听不懂,想要辍学。张女士说,你年龄尚小,不上学,又能干什么呢?打工年龄也不够。在可心的一再要求下,张女士同意可心回到老家的镇上的一所中学读书。

在这所学校,可心还受到了校园暴力,她的同学已有不少辍学在家的,其中有一位辍学在家的女同学跟可心很熟,是他向可心介绍了这两名男子,她表示自己跟其中的一位史某在“谈朋友”。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可心刚过完14岁的生日,属于未成年,法律规定,成年男子与未成年女孩子发生关系,不管对方愿意不愿意都按强奸论处。

此事引起舆论发酵,网友对此事议论不已。你们对此怎么看?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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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清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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