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武汉市的一名塔吊司机万某,高空作业中突遇内急,就选择直接在高空中撒泡尿。好巧不巧的是,工地底下的一名张姓女工正好张着嘴往上看,这尿就不偏不倚地进入了她的口中……
今天我们来回顾下这起典型案例,并学习下相关法律知识。
【案例摘要】
万某是一名在武汉工作的塔吊司机,他每天的工作任务就是在工地上面进行高空作业。这天的天气格外炎热,万某在上塔吊作业之前,就喝了很多的水。
刚上塔吊作业不久,万某就感觉自己尿意袭来,憋了一会儿的他还是没能克服。可是,这几百米的高空,哪儿来的厕所呢?如果自己从塔吊上爬下去上厕所的话,就非常耗时间。
这时,万某就想到了一个好方法,反正底下的人又不会看得见,他索性就啥也不管了,松开裤腰带就对着底下来了一泡尿。舒畅之后,他就又开始工作起来。
抱着庆幸态度的万某,也不会想到,事情会朝着他预想的反方向发展。就在他高空撒尿的时候,底下工地的一名女工张某,冥冥中抬头看了看天。
更为巧合的是,张某在这时候还是张着嘴的状态。于是,万某的一泡尿,就十分精准的落在了张某的嘴中。这尿味实在是太好辨别了,张某忍不住被恶心的吐了起来。
本来天上没掉馅饼就已经挺倒霉的了,这还给自己掉了一泡尿!张某越想越气,自己也不是个会服软的主儿,于是就马上找来了负责该工地的包工头。
但是张某在与包工头一番理论之后,还是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赔偿,也找不到这泡尿的主人是谁。实在没了办法的她,就一通电话叫来了警察。
警察同志们听到此事之后,也是哭笑不得,但还是立刻叫来了万某。万某本来在高空作业呢,面对着突如其来的警察同志,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这位女士是正常的在地上行走,你这一泡尿就刚好撒进了她的嘴里,你说这合不合理?” 警察们向万某解释了一下这件事情,此时的万某也非常羞愧难当,开始向张某连声道歉起来。
“不过这位塔吊师傅也不容易,这么热的天,多喝了点水也是常情之中。你看这么高的高空,他爬上爬下的上厕所的话,也不容易,这不刚好没带应急的瓶子嘛,这位女同志也体谅一下……”
女工张某,虽然十分气愤,但是在警察同志的劝说下,也开始变得态度缓和了起来。
站在一旁的万某看见张某的态度缓和起来,就开始向她不停地赔礼道歉,还给出了3500元的赔偿的承诺,说自己不是故意这样尿下来的,是是在憋不住了,才这样的。
张某本就不是非常强硬的一个人,只是不想自己平白无故吃亏,看在万某的态度非常诚恳,张某就选择原谅了他,二人就此和解了。
【以案释法】
万某高空撒尿的行为自然是不道德的,可是这也是无奈之举,好在张某最终与万某达到了和解。万某的行为其实也是侵犯了张某的一些权益,对张某有一定的侮辱意味。
一、高空撒尿算不算高空抛物?
万某在高空中撒尿的行为,应该属于高空抛物罪。根据《刑法》291条规定:将物品从建筑物或者高空上丢下来,那么将违反高空抛物罪,视情节处以罚金或刑期。
万某高空撒尿的行为,还是没有认真考虑到后果。工地上来来往往的人都比较多,如果不是张某的话,这泡尿也会淋到别人的身上去的。
但是万某的行为虽然情节没有特别严重,没有让人受伤,但是也是违反了高空抛物罪。由于万某、张某二人已经私下调解,所以就不存在刑期的问题了,只需要给张某赔偿即可。
如果是像万某这类必须高空作业的人,尿急的话,还是要提前准备好应急的瓶子,这样就不会出现无处可尿的情节了。
二、高空撒尿的万某是否要对张某进行赔偿?
万某在调解中,主动认错,并且给予张某3500元的赔款,这是否有必要呢?
根据《刑法》291条规定:将物品从建筑物或者高空上丢下来,那么将违反高空抛物罪,视情节处以罚金或刑期。
本来万某就已经犯了高空抛物罪,属于是已经入刑的罪名了。如果万某的一泡尿,对张某造成了更大的损失,比如说对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的话,张某可能就有理由去进行诉讼了。
如果万某的态度比较强硬,选择不去赔偿的话,更可能会被起诉。如果被起诉,万某可以说是得不偿失了。虽然说结果二人还是调解的比较好的,但是万某于情于理,还是需要给张某一笔赔偿的。
这其实就跟不小心打了人一样,虽然不是故意的,但也让对方感觉到很难受,所以进行赔偿是合情合理的。
并且赔偿其实算是万某最好的解决方法了,如果张某执意起诉,那对于万某来说后果是更加严重的。
三、万某高空撒尿侵犯了张某的什么权益?
万某高空撒尿的行为,对凭空接尿的张某来说,本就很有侮辱意味。张某也没招谁惹谁,就被淋了尿,这事搁谁身上都会让人非常生气。
根据《刑法》246条:无论使用什么方法,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都构成了诽谤罪。
平时如果遇到其他人尿在头上,肯定会觉得这人是在故意侮辱,但本案中万某的行为并不是故意要去侮辱张某,只是自己实在忍不住了。
所以从主观上来说,万某并不构成侮辱罪,因为万某的出发点只是想要解决内急,并不是故意要让张某受到侮辱。
加上万某事后对张某的道歉来看,万某的确是不小心才尿到了张某,并不是在针对张某,也正因如此,万某犯得这个错误才能够得到一个比较好的解决方法。
【律师有话说】
本起案件令人哭笑不得,好在双方都是知情达理的人,这才没有闹得很不愉快,张某的大度和万某做错事之后的态度,都是非常良好的,这也是最有利于解决矛盾的关系。
关于本次案件,大家有什么看法都可以发表在评论区中。
这是人类的顶级无耻
编,继续编!
你不会顺管而下吗?非要飚[呲牙笑]
童子尿,有益呢……[呲牙笑]
女的好运来了,那个有这个好机会,万中无一,来日飞了运连连。
该赔[呲牙笑]那女的也是晦气
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