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7日傍晚,河南漯河市郾城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王佳佳惨遭杀害,行凶者是一名因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而不满判决结果的当事人党某。该事件经网络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很多网友认为,该事件不仅是对法官个人安全的极端威胁,更是对司法独立和法治精神的严重挑战。
据官方披露,2024年4月4日,党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与李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轻度碰撞,造成党某左踝关节处、左腕关节处轻微损伤。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小型客车李某负事故全责,党某无责任。
因双方和解未成,党某就向郾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定李某和李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等各种损失18832.93元,负责审理此案的正是郾城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王佳佳。
因党某提供的证据不足,法院对其住院29天的后14天发生的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不予支持,最终判定李某投保的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党某某各项损失9384.89元。
案件不大,涉及的赔偿金额也不多,却最终酿成如今之惨案,令人唏嘘不已。因此,有部分网友从“阴谋论”出发,仅凭网络流传出来的一些小道消息,添油加醋,尽情发挥着各种臆想和猜测,硬生生脑补出来一场“老实人怒发冲冠”的臆想转而共情凶手。
我们需要同情弱势群体,但是,我们也不能否定世界的公平与公正,切不说,在审理党某与李某的交通事故案件中,郾城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王佳佳坚守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即便她涉嫌违规违法,自有党纪国法来约束,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剥夺他人生存的自由。我们普通人,更不能不分黑白和是非曲直,站在所谓道德的审判席上,过度的偏袒所谓的“弱势群体”,这样只能造成这个社会出现更多的不满和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