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马半年之后,湖北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干永平近日被立案审查,在已经查实的违法违纪问题当中,出现了一个我们平时不太常见的提法“期权腐败”,很多人不太理解这是一种什么形式的腐败。
所谓“期权腐败”,说白了就是收益预期的腐败,是一种出于安全性考虑的隐性腐败。比如,我先给你把事情办了,你先不要急着给我好处,等我调离岗位,或者退休之后你再按照事先的约定给我好处。退休之后没有注意力了,自然就安全了。
“期权腐败”作为一种隐蔽性强、危害性大的新型腐败形式,正逐渐成为反腐斗争中的新焦点。湖北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干永平,便是这一腐败形式的典型代表。
生于1961年的干永平,湖北武穴人,1981年9月参加工作,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他曾任湖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治安总队总队长等职,2018年8月开始担任湖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此后又晋升为一级巡视员,2021年后卸任。
从参加工作开始,干永平便在公安系统上班,是深耕湖北公安系统数十年的老资历,他曾担任多个关键职务。这些岗位不仅要求极高的执法严肃性,更承载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然而,干永平却将手中的执法权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司法活动,把法律的天平倾斜向了个人利益的一边。他靠案吃案,将执法权异化为个人敛财的利器,严重破坏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在贪腐的时候,他深知直接收受好处存在巨大的风险,于是选择了更为隐蔽的方式,先办事,后收钱。干永平在任时,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比较放心的利益关系人谋取利益,但并不急于索取回报,而是等到调离岗位或退休后,再按照事先的约定收取好处。
干永平的案例并非孤例。在反腐斗争中,类似“期权腐败”的案例屡见不鲜。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便是其中的又一典型。
王富玉在任时,同样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约定退休后收钱。2018年,王富玉退休之后,开始翻出“小本本”,给没有兑现的老板们逐一打电话落实兑现。在王富玉被查前几日,还有老板上门送钱。王富玉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4亿余元。其中,不乏通过“期权腐败”手段获得的利益。
同样,重庆市九龙坡区原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廷宪也采用了类似的腐败手法。他的手法更高明,他通过设立“影子公司”,将亲属推上前台,自己做幕后老板,试图通过“在任办事、退休收钱”的方式掩盖贪腐事实。然而,他的小聪明最终只是自欺欺人,在反腐斗争的高压态势下,他的腐败行为同样被一一揭露。
期权腐败之所以具有如此大的隐蔽性和危害性,一方面是因为它避开了即时的监督,使得腐败行为难以被及时发现和查处;另一方面是因为它试图通过时间的推移来掩盖腐败的事实,增加了取证查实的难度。这使得一些腐败分子得以逍遥法外,继续从事腐败活动。
不过,无论腐败手法多么隐蔽、多么狡猾,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在反腐斗争的高压态势下,任何腐败行为都将无处遁形。对于期权腐败这一新型腐败形式,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加大制度建设和监管力度,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认识他的人很多,没想到会这样,真所谓隔墙扔砖头,一扔一个准。三婆子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