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一位曾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70岁老兵李某,在遛弯回家的路上,被22岁醉酒保安殴打致死。
围观群众因怕惹事上身,竟眼睁睁看着老兵,被醉汉连踢了17下头部,却无动于衷,老兵最终因伤势太重不治身亡。
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
案发当天,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退伍老兵李某,像往常一样出门遛弯,只是谁也没有想到,他将会遭遇一场致命的灾难。
这时他对面走过来一个醉汉,醉汉秦某喝了一夜的酒后,准备回家,走到半路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于是就想找路人借部手机打个电话,但路人见秦某醉醺醺的,走路也不稳,都躲得远远的,唯恐避之不及,更不用说把手机借给他了。
连续遭到拒绝的秦某,在酒精的发酵下,心中更加恼火,无处发泄的秦某,正好看到对面遛弯的李某走了过来,便对李某恶狠狠的说:“老头,把你的手机借我用用。”
对于一位70岁的老人来说,出门遛弯不带手机,是很常见的事,于是便对他说,自己没带手机。但秦某就是认定,李某也和其他路人一样,就是不愿意把手机借给自己,就拦住了李某,开始找茬。
李某见对方喝了不少酒,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有理会他,绕过秦某继续走自己的路,但秦某不死心,尾随着李某走去。
走到了一个偏僻的路口,秦某突然狠狠的从背后,将李某踢倒在地,毫无防备的李某,就这样倒在了地上,还没等李某反应过来,秦某雨点般的拳头,就打在了李某的头部和脸部,丝毫没有还手之力的70岁老人,一边用手护住自己的脸部和头部,一边大声呼喊着 “救命啊!”。
秦某看到老兵护住自己的头,他不干了,强行掰开李某的胳膊,在李某的头上重重踢了好几脚,李某被年轻力壮的秦某,打的无力还手,但围观的群众看到秦某残暴的样子,都害怕的不敢上前制止。
见李某的求助没有得到回应,秦某更加肆无忌惮的殴打起李某,秦某一只脚踩着李某的脖子,另一只脚恶狠狠的对着李某的头部猛踹,就这样,李某的头部被秦某连续踹了17下,才停了下来。
此时的李某早已奄奄一息,终于有人报了警,在警察赶到后,立即控制住了秦某,并将李某送至医院进行抢救,李某直接被送进了ICU。
医生检查过程中,发现李某的伤势非常危险,不仅全身多处骨折,脑骨还因为受到重力打击,而出现了裂痕。
李某的儿子听到噩耗,立即赶到医院,见自己的父亲被无缘无故打成这样,他非常生气,要求警方一定要严惩凶手。
警察对秦某进行了调查,发现秦某是一名保安,年仅22岁的他,就已经有犯罪的前科了,秦某的家属,不仅没有丝毫的歉疚,反而还想用金钱来摆平此事,被李某的儿子坚决的拒绝了。
曾参加过战争的李某,求生意识非常强烈,与死神殊死搏斗,但非常遗憾的是,在ICU昏迷了 4个月的李某,终究还是离开了人世,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曾经洒热血保卫过的人,却成了害死自己的人。
在法庭上,秦某面对法官还有被自己害死的李某的家人,竟称自己当时喝醉了,没有意识,狡辩称:自己的行为不是故意杀人,而是故意伤害。
不禁有人会问,酒后打人就可以减轻处罚吗?《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在生理性醉酒的情况下,行为人并没有丧失辨认控制能力,故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即使其辨认控制能力有所减弱,但由于醉酒由行为人自己造成,也不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可以看到,醉酒后打人行为,不会让行为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行为不是逃避自己应得法律惩罚的借口!
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两个罪名仅有几字之差,但所获的的刑罚确实天壤之别《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气愤至极的李某儿子,将自己父亲被打的视频,上传到了网络上,并附上了自己父亲当年参加战争的证据,引起了网友们的愤怒,尤其是曾经参加过战争的抗战老兵,纷纷在网络上为李某发声。
一个曾经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抗战英雄,没有死在战场上,反而以这种方式,死在了他亲手捍卫的和平年代!这是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不能容忍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杀害特定对象,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根据医院开出的诊断证明,以及监控视频拍到的视频证据,李某的死与秦某有直接关系,并且,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喝醉酒也不能成为实施犯罪的正当理由,秦某不能因此逃脱法律的制裁,最终秦某被判处:死刑!
当判决书送到李某儿子的手里时,李某的家人终于止不住内心的悲伤,痛哭流涕。李某的儿子准备把判决拿到父亲的墓碑前,把结果烧给父亲,以此告慰老人的在天之灵。
案例启示警察在调查监控时发现,哪怕早一点有人上前制止秦某的行为,老人就不会死。
通过这个事情,让我们不禁想起了,不久前在唐山发生的打人事件,几个膘肥体壮的中年男人群殴四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子,在人满为患的饭店里,在有人的街边,却是同样的袖手旁观,同样的被打入院。
德国一个神父临终时忏悔说: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这样的事件频繁发生,让我们不得不进行反思,拒绝做沉默的大多数,面对不良势力,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勇敢的站出来。
你为他人争取到的光,终有一天会照耀到你。
愿这个世界再无欺凌暴力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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