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英华老人去世后,留下一份遗嘱,将一套价值百万元的房子,赠予儿子周辉。周辉的母亲刘桂荣不同意,要把房子留给小儿子。周辉的妻子不依不饶,和婆婆打起了官司。周辉却表示放弃房子的继承权,向妻子公开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可妻子不解,都报恩20年了……
01
周辉是武汉市某单位的一名普通职工,工资不高,妻子胡梅在一家公司当会计,有个女儿,原本三口之家的生活还是比较幸福的。
周辉心地善良,对父母非常孝顺,对妻子和女儿疼爱有加。在外人眼中,周辉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孝子和好人。女儿打小就听话懂事,学习和生活几乎没有让他操过什么心,就顺利的考上了大学
几年前,周辉的父亲周英华不幸脑溢血中风,身体偏瘫。原本照顾他的任务要落在周英华的妻子刘桂荣身上,可刘桂荣以要照顾小孙子为由,对周英华不管不问,周辉只好把周英华接到自己的家中照料。
那个时候,周辉的女儿还在初中,夫妻二人在孩子读书期间,一直都没有麻烦周英华夫妇,尽管二人平日都要上班,没时间照顾孩子读书,但这种困难都是他们自己克服的。
周英华被接到家中后,一直都是周辉负责照顾,妻子主要任务就是照顾孩子、打理家务,周辉实在抽不出时间照顾周英华时,胡梅也能搭把手。
在照顾周英华时,夫妻二人也是尽心尽力。虽然周英华几乎大多的时间躺在床上,可他住的房间里没有一点异味,身上一直很干净,没有长过褥疮。
无论周辉平时工作多么忙,每天下班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进周英华的房间嘘寒问暖,每天晚上坚持给他擦洗身子、按摩,天气好的时候,带着他去公园的散步。在周英华中风的第5年,他的情况已经好转了不少,甚至能够站起来,有了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
周英华的妻子刘桂荣来的时候非常少,每个月都不能够保证来一次,即便来了,停留的时间也不长,从不在他们家过夜,更别提照顾周英华了。
周英华免不了会在周辉的耳边牢骚几句,周辉总是劝周英华说,弟弟的孩子还小,的确需要人照顾,母亲帮忙照顾一下也在情理之中,还让周英华放宽心心态,好好的把身体养好,今后他和母亲还要享两个儿子的清福。
周英华只能无奈地苦笑,小儿子周海涛比起周辉可是差远了,今后即便能够享福,也只是享周辉的福,周海涛是指望不上了。
有一天晚上,周英华突发心脏病,幸亏那时周辉还没有睡觉,及时把他送到医院来抢救,才保住了性命。出院后,周英华立即写了一份遗嘱,把自己的一套学区房赠予周辉,而且还专门找律师进行了公证。
这套学区房价值百万元,周英华觉得,周辉夫妇照顾自己尽心尽力,也是应该得的。那个时候,周英华渐渐地恢复了一些基本的自理生活能力,他不想继续麻烦周英华夫妇了,他让妻子把自己接回家中。
尽管周辉夫妇竭力挽救,周英华却坚持要回去,刘桂荣也只好把他接回家中。
02
周英华回家后仅仅一个月后,突发疾病去世,这让周辉后悔不已,不应该让他回去。
办完了周英华的丧事之后,一名律师找上门来,给他们送遗嘱。遗嘱上很清楚的写着:把位于武汉武昌区某小区一套住房,赠予周辉。
看到这份遗嘱,周英华的妻子刘桂荣当即提出,周英华立这份遗嘱他并不知情。周辉的妻子胡梅觉得有这份遗嘱,房子应该给他们,而且他们夫妇照顾瘫痪的周英华有7年多,没有辛劳也有苦劳。
婆媳之间为了这套房子争吵不休,而且这套房子位于某学区,李桂荣的小儿子周海涛一家人已经住在里面了,想让他们搬出来,他们也不愿意。后来胡梅提出,如果他们想住,每个月必须支付2000块钱的房租,周海涛又不情愿。
胡梅一纸诉状,把婆婆和小叔子都告上了法庭。
法庭第一次进行调解时,周辉一直低着头,一声不吭。李桂荣架着胳膊,一副绝不让步的模样。小叔子周海涛的神情有些慌张,无论从哪一方面讲,他都不占理,所以闭口是最好的办法。
只有胡梅不徐不疾的解释,房子是公公主动留给她丈夫的,之前她和丈夫精心伺候了瘫痪的公公7年多,公公留下遗嘱,进行了公证,房子理应为他们所有。
“老周立下遗嘱时,我都不在身边,谁知道是不是他们夫妻逼着写下的遗嘱,何况……”李桂荣心中很气愤,原本她是打算把这套房子留给小儿子的,突然被丈夫送给了周辉,她当然就坐不住了。
不过,李桂荣似乎又顾及了什么,后面的话被他生生的咽了回去,用胳膊碰了碰儿子周海涛,示意周海涛帮腔,可周海涛想说什么又觉得不合适,最终把头也低下去了。
“遗嘱有律师见证,我们也从未向公公提出过任何的要求。如果不是他去世,我和丈夫也根本不知道公公把房子留给了我们。”胡梅力争道。
负责调解的法官已经明白,这个房子实际上是一对婆媳之间的战斗,焦点的问题也是在这对婆媳之间。法官隐隐觉得,他们之间或许还有其他的原因,只是不便说。
第一次调解,法官并没有拿出实质性的意见,而是对双方说:“你们回去再考虑考虑,协商一个意见,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就由我们出面调查、判决,不过,我们的判决必然会有一方不服。”
法官是好心的提醒,周辉想想也有道理,于是决定回去商量后再做决定。
回到家后,胡梅心中很不舒服,她觉得即便和婆婆商量,婆婆绝对不会妥协。
胡梅和婆婆李桂荣的关系非常一般,她一直不明白周辉和周海涛都是李桂荣的儿子,可是她能够明显的感觉到李桂荣对兄弟二人亲疏有别。
周辉对周英华和李桂荣夫妇贴心贴肝,李桂荣却处处为小儿子周海涛考虑,从来没有主动的帮过他们,所以胡梅表面儿上不说什么,心中对婆婆并没有什么好印象。
要说胡梅和李桂荣之间也没有什么矛盾,毕竟在胡梅和周辉结婚之后,他们和孩子一直单独住,没有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
03
周辉在沉默片刻后,对胡梅说:“我想放弃对房子的继承。”
胡梅不解,连忙问道:“为什么?那是我们应该得的。”
周辉说:“我并非他们的亲生儿子,而是他们上门的女婿。”
原来,周辉原名叫李辉,出生于湖北一个偏僻的农村家庭,父亲早年去世,母亲独自把他抚养长大。16岁那年,周辉跟着村里人来到武汉打工。那个时候他年龄小,在工厂总是被人欺负,后来遇到的比他大5岁的女子周慧红。
周慧红把周辉当弟弟一样的悉心照料,时不时还把他带回自己的家中,让父母给他做好吃的。周慧红正是周英华、李桂荣的女儿,也是武汉本地人,家里的条件不错。周辉为人善良而老实,又非常勤快,深得周英华的喜爱。
那一年,周辉的母亲病重,没钱治病。周英华听后,立即和周辉一起把他的母亲接到武汉治疗。只是周辉的母亲病得太重,没过多久就去世了,周英华又出面帮周辉把母亲的丧事给办了。
周辉和周慧红相处的几年里,二人之间也产生了感情,偷偷的恋爱了,这件事终究被李桂荣知道了。李桂荣不想让女儿嫁给这个穷小子,是周英华从中协调,最终周辉成了周家的上门女婿。
有一天雨夜,周辉骑着摩托车去单位接周慧红回家,却被疾驰的货车撞上了。周辉被撞飞,周慧红却被卷入那车轮下,在被送到医院的途中去世。事故最终认定为司机负大部分责任,死亡赔偿金有15万元,周辉一分钱也没有要。
失去了女儿,对周英华夫妇打击很大,尤其李桂荣一直反对女儿和周辉在一起。女儿结婚仅仅两个月就去世了,他觉得是周辉害死了女儿。
周辉在妻子去世后,一直陪在周英华夫妇身边,帮助照顾年幼的小舅子。这种日子持续了一年多,周英华夫妇渐渐地从失去女儿的阴霾中走出来。本是孤儿的周辉决定改“李辉”为周辉,给周英华夫妇养老送终。
周辉平时也如儿子一样的侍奉在周英华夫妇左右,在周英华的小儿子周海涛的成长中,周辉也付出了很多。实际上,周海涛的心目中,周辉真的是一个非常好的大哥。
周辉之前也没有打算再娶妻子,周英华亲自托人给他找个女朋友。于是,周慧红去世的第6年,周辉娶了胡梅。胡梅虽然知晓周辉结过一次婚,并不知道周辉实际上是周家的女婿。
即便重新组合了家庭,周辉依然履行着当儿子的义务,对待周英华夫妇孝顺有加,帮了不少忙,却从不让他们付出。
胡梅清楚的记得,在她怀孕期间,婆婆没有照顾她一天,女儿出生之后,婆婆更是没有过来帮过一天忙。孩子上学,胡梅和丈夫都要上班,她当时就想让婆婆李桂荣帮忙带一段时间的孩子,却被丈夫给拒绝了,意思是弟弟周海涛也需要人照顾。
从丈夫口中获悉这些信息之后,胡梅也释然了,毕竟她和丈夫与婆婆之间没有什么关系,而婆婆对他们的那番表现也就很好解释了。
“你对他们周家都感恩20多年了,难道还要继续吗?”胡梅问道,说出这话时,胡梅忍不住流下了泪水。
“没有他们当你的付出,也没有我的今天。”
“真正对你好的周英华已经去世了,如今的李桂荣,对我们根本没有付出。”
周辉说:“我当初承诺过给岳父岳母养老,这房子我不要也罢。”
虽然胡梅对于丈夫主动放弃继承百万遗产有些不甘,但是她最终还是同意了丈夫的决定,毕竟想说服婆婆把房子赠于一个外人的困难非常大的,而且他们不缺房子住,女儿学习成绩好,今后考研不是什么大问题。
04
得到了妻子同意后,周辉找到了法官要求和解,并表示自己愿意主动放弃房子的继承权。这个结果虽然让法官感到不解,不过能够和解自然是最好的结果。
在周辉找到法官的时候,周海涛的心里也是非常矛盾的,他觉得这样占据了哥哥的房子,心中感到不安。
他从小就备受哥哥的疼爱,一路走来,哥哥扶持他的地方太多了,小时候一直是哥哥接送他上学、放学,给他买零食。
读大学时,父母怕他乱花钱,每个月只给他800块钱的生活费。哥哥每个月偷偷的塞给他500,还说不够,可以找他要。
周海涛谈女朋友时,在女朋友身上花了不少钱,全是哥哥给他的。用钱方面,哥哥没有让他发过愁。在其他的事情,包括他找工作,哥哥陪着他一家一家的去面试,给那他鼓励和自信。
周海涛就对母亲说:“妈,房子我还是不要了。爸爸留给了哥哥,是因为哥哥这么多年对咱们家的确不错,爸爸瘫痪的那些年,也都是哥哥嫂子帮忙照顾的,没让你操一份心。”
“可他毕竟是一个外人,我家的房子怎么能送给他一个外人?况且你姐姐的死与她脱不了干系。”李桂荣心中仍然有道迈不出去的坎。
“可是哥哥从来不把我们当外人,姐姐去世23年,他给咱家当牛当马23年,要说报恩早就报完了。即便我是您的亲生儿子,比起哥哥来差的太远了,咱们千万不能因为一套房子让我们之间产生了隔阂。”
见儿子这样说,李桂荣也不好说什么,沉默片刻,他又说道:“可孙儿读书的事儿……”
“总会有办法的,”周海涛说,“如果咱们同意把房子给哥哥,以哥哥对我们家的态度,肯定会让我们继续住下去。至于嫂子说的2000块钱,不过是气话而已。”
李桂荣想想也是,觉得有这种可能。
于是李桂荣和周海涛当即找到了法官,把他们的意思表达了出来,同意把房子赠与周辉。法官说,之前周辉已经过来说了,他愿意放弃继承房子,这让李桂荣母子都愣住了。
第二次调解还算顺利,最终法官采纳了双方的建议后,进行了调解。房子拥有权仍属于周辉,不过周海涛一家可以在里面住到儿子读完初中,因为高中学校离这套房子远了,就没有必要再住在里面。
这个结果让双方都比较满意,周辉当即表示,自己今后依然是李桂荣的儿子,会尽自己最大的能力让她安享晚年。
一起由赠予的房子而引发的纠纷,在纠纷的后面,却处处体现出温情和温暖。
作为房子拥有者的周英华,心地善良,对待女婿是非常不错的。女婿虽然没有任何的家庭背景,他却从关心到关爱,还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无论作为一名岳丈还是长辈,都是合格的,是令人尊敬的。
作为女婿的周辉,身上的优点就更加突出了,农村出身,淳朴善良,在获得周英华的帮助后,以数倍的感恩之心回报这个家庭。妻子离世,他愿意改姓当他们的儿子,承担起当儿子的义务,无怨无悔的照顾瘫痪的前岳父。在周英华赠予他房产,因为李桂荣反对后,毅然放弃了继承,其品质之高不是常人能比拟的。
至于周辉的妻子胡梅,还有弟弟周海涛,也是能够分清是非曲折的人。正因为一家人能够相互体谅,最终让这场官司得到圆满解决。
在我们的周围,其实还存在着一些因为房产或者是遗产赠与而产生的官司,如果大家都能够平心静气多考虑考虑对方的付出,或许最终都能得到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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