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汝霖是民国第一大律师,早年留学于日本,回国后被袁世凯指派为第一届参议院议员,同年8 月任外交次长。
1919年的巴黎和会上,由于部分列强与日本事前签署了密约,协约国公然将战败国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转让给日本。激起中国人民的强烈不满。而曹汝霖则是在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上签字并投递日方,由此也惹得中国学生对他恨之入骨,被冠以卖国贼名号。
五四运动中,北京学生聚集来到曹汝霖居住的赵家楼,曹汝霖躲藏在家里始终不敢出来,最后游行的学生一把火烧了赵家楼。民国时,曹汝霖被免职。
抗日战争时期,曹汝霖还是有骨气的,日本人屡次请他担任日本官员要职,都被他拒绝。也许是为了洗刷罪名,曹汝霖也做了很多好事,他在北京开了一家中央医院就是为穷人看病不要钱,他自任医院院长长达10年之久,但是他从没有拿过医院的薪水,反而医院的各种经费和日常开销全部都由他想办法筹措。中央医院也就是现在的人民医院。冬天他看到衣衫褴褛的黄包车夫,他都要送棉衣给他们御寒。
对于前线作战,曹汝霖动用自己的一切关系帮助抗战爱国人士,营救许多国民党抗日军官。
抗战胜利后,曹汝霖被捕,但是却有许多国军联名上书请求释放曹汝霖,经调查,曹汝霖也没有干过什么实质性的卖国之事,对于《二十一条》的鉴定,经他自己说是出于无奈也很心痛。
曹汝霖在律师界也是名声大噪,他代理周氏姐妹轮奸男子案件,让周氏姐妹从死刑转变成无罪释放;他代理的程月贞离婚案,不但将张静轩为她赎身的300块大洋认定是自愿行为,不予返还,而且明确了财产债务问题不得作为离婚的障碍。在1912年9月至12月的四个月里,他代理的诉讼案就达28件。
晚年的曹汝霖先是去了日本后又去了美国,1966年,曹汝霖在美国底特律去世,享年89岁。
下雨朝下,没听说过下雨朝上[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