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警棍击倒伤人后续交警被停职处理,处罚力度引发网友的质疑!

愚人谈心 2023-12-02 15:19:27

近日,一段广西贺州交警手持警棍击倒路过的电动车事件引发社会人士广泛关注,本次事件中,不仅看到执法的种种行为行为,也看到这种暴力美学别具一格行为,这位交警火了。

事件回顾

根据媒体报道,在11月29日,广西贺州信都一条公路上,一名交警手持警棍当执法迅速来这么一棍,更是快、准、狠击倒行驶过来的电动车,造成车辆直接摔倒,随即人也跟着一起摔倒在地。

从视频到被打了一棍子受伤者,隔着屏幕都感觉到肯定很痛,况且又是打在膝盖处,这腿都站不起来了。

该视频在网上疯传后,引发网友强烈的指责声,纷纷直接指出执法过分头了。

当时,周围不少群众都质疑这位执法人员行为存在暴力执法,该执法人员面对群众的指责,反而叫嚷着说“他没戴安全帽,我执法是正规的”

好心群众看到此时,地上用手按压着膝盖处受伤车主,看着有点严重了,人已经站不起来了,恐怕已经骨折也说不定,群众紧急打120过来把受伤者送到医院救治。

对于该事件不少网关注和舆论压力,当地警方在30日发布通报回应报称,涉事车主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逃避检查,受伤者事后被120救援送往医院救治,目前已对涉事执法人员停职职务处理,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从通报上可以看到,未直接开除处分,跟深圳脚踩脚踝关节一样,真是换汤不换药,网友质疑处理结果太轻了吧!

面对该通报有以下几点质疑深思

1、从视频可以到,当地车辆不是很多,公路上还是有监控器,就算电动车能逃哪里去呢?执法者职业水平不是很正规,在指挥交通时应该有手势暂停提示,一则车辆或者口头警告来往车辆接受检查;二则在涉事人不停车是可以使用警棍别停车辆,如果涉事人抗法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行使执法权。

2、电动车确实未戴安全帽,这是违反交通行为的,至少要被罚款至50元,然而,车主既将行驶过与执法人员碰面,既没有打交通手势,为什么直接用甩棍当场直接执法伤害,当地部门领导回应,该涉事人员执法过程中,确实太暴力,说该执法人员执法时,脾气大了些,人又年轻,这种说法显然说不过去,脾气大一些就打他人行使的权力吗?

3、电动车主和执法人员双方都有责任,但执法者过度执法已经超出范畴,在执法中未告知车主要停下来很不专业,当车主要过去,此时交警不应该再阻拦,也不应该敲闷棍行为,明显是知法犯法。

写到最后

为此,执法者应该在执法过程中遵守交通法规法则,公平使用执法权,应该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原则,如果在涉事者逃避不听劝的情况下,扰乱执法,应行使执法者权利没有错,倘若涉事者已经闯过去时,不能以执法为由有人身伤害,背后下手,执法者是应有职业操守。

如果执法者恶意暴力执法,以伤害群众性命攻击伤害,造成车辆损坏和人员受伤,依法依规让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此次事件,受伤者未戴头盔,已经违反交通法则,此时执法者使用执法权过程中的不当行为,确实执法过度了,受伤者后期医疗损失费,应该由这位执法人员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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