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一女子现场“拼鱼”戳穿黑心老板,围观群众纷纷拍手叫好

丽萍讲史 2023-12-18 19:29:59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问题在人们心里占据很高的地位。

可如今不仅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保障,“鬼秤”和克扣等缺斤少两现象也屡见不鲜。

来自于江苏无锡的王小姐在购买鱼类时就疑似遇到了商家恶意缺斤少两的现象。

在日常生活里部分鱼商会以帮顾客切鱼为理由暗地里扣一些鱼肉,王小姐正是碰到了这种现象。

那么王小姐是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呢?

针对此类商家我们有何法律条文加以限制?

身为消费者的我们又如何合理的保障自身的权益呢?

«——【·案情回顾·】——»

来自于江苏无锡的王小姐是一名大学生,刚放暑假的她回到家乡,准备买点菜孝敬一下家中长辈。

虽然王小姐是一名大学生,但也并非十指不沾阳春水,王小姐的厨艺不错,常常自己到菜市场挑选食材。

但是这次她起来得早了些,家附近的菜市场并没有开门,王小姐便来到了一家不怎么熟悉的市场。

王小姐的父亲因工作辛劳染上了风寒,王小姐想要做一锅鱼汤为父亲暖暖身子,于是便来到了菜市场开始挑选鱼类。

在挑选完今日的菜系之后,王小姐便直奔向鱼区。

不多时,王小姐就选好了一条鲜活的鲫鱼。

老板得知王小姐是拿来炖汤后也很是热情的表示可以为王小姐去鳞切块,于是王小姐便答应了下来。

“网上就有很多小商贩偷偷缺斤少两的新闻,我得当心点。”王小姐这么想。

于是在老板切鱼的过程里,王小姐留了个心眼,注意着老板的一举一动。

她能这么想,也是有原因的。之前网上很火的卖烧鹅的事件。

老板在切烧鹅过程中,那个手法也是很犀利的。

当时那起事件里,老板在剁烧鹅的时候一边剁一边藏肉。

视频中看到,老板娴熟的刀工让人眼花缭乱。

然而花哨的刀工的目的却是在迷惑顾客进行偷肉。

老板在自己剁肉的砧板下边放了一个白色的塑料桶。

只要他用刀将砧板上的鹅肉轻轻一拨,已经切好的鹅肉便会稳稳当当地掉进桶里,简直是神不知鬼不觉。

靠这样娴熟的技术,老板多年以来未曾被人发现。

当时该事件的主人公也是在多次购买以后察觉到了分量不对。

而在等待的时间里,很快王小姐也认为有些不对劲。

因为老板切鱼时刻背对着她,颇有些做贼心虚的感觉。

而且老板时不时还回头望向她的方向,好像是在偷偷做什么事一样。

王小姐对此很是气愤,虽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但正义感强烈的她心想一定要把这事琢磨得水落石出。

很快老板便处理完了鱼,王小姐的鱼就被切好递到了她的手中。

王小姐心中早有了计较,便拿着一掂量,刚刚买的那条十斤的鱼此刻却感觉只有七八斤重。

于是王小姐心中更加笃定了自己的怀疑,思虑再三后想出了一条妙计,于是便现场开始了“拼鱼”。

只见王小姐将袋子里的鱼一块接一块地拿出来,拼在了一起,想要组成一条完整的鱼。

老板此时不乐意了,开始不断宣称自己是出了名的诚信商家,并好像不断的尝试阻挠王小姐把鱼块拼好。

王小姐可不信邪,见到老板这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样子更是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开始加快了拼鱼的动作。

围观的群众也渐渐的多了起来,开始为王小姐鼓掌喝彩,纷纷用自己的方式支持着这个勇敢的女孩。

随着人群越聚越多,市场管理人员的人也闻讯而来。

先是平息了事态,后开始询问两位当事人。

鱼贩此时无奈的道我就是担心有人说我缺斤少两,我才采用了“连刀“的手法,不信你看,鱼皮都是连着的嘛,这我怎么可能偷块肉下来。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再加上鱼一直没有办法拼好,虽然群情激愤,但最终也只能草草收场。

在最后,市场管理人员也只好承诺一定会给王小姐一个答案。

当然了,这起事件的最终结果我们无从得知。

但如果商家确确实实克扣了鱼肉的话。

我们消费者又应当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呢?

«——【·以案释法·】——»

商贩的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应当付出什么代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而消费欺诈行为常见的有:虚假宣传,掺杂、掺假,缺斤少两,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

也就是说如果本事件中老板的缺斤少两问题坐实,那么老板不仅要退还女子买鱼的钱。

还得额外支付这条鱼价格的3倍赔偿款。

目前市场中常见的“鬼秤“现象,也同样属于消费欺诈行为之一,在当今市场上也屡见不鲜。我们也可以合理的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权益。

在网络平台上,更是存在着许多的商家乱象。

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事屡禁不止。网购虽然方便,好产品也不在少数,但一定要擦亮双眼。

若商家死不认账,王女士应当怎样维权

如果消费者认为自己遭受了消费欺诈行为,她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她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纠纷,要求商家赔偿或退款。

如果协商不成,他们可以向相关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监管部门将会展开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所以我们作为消费者,当第一时间发生损害我们权益的事时要记得及时保存证据,拍摄视频、照片等都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老板还有可能触犯了什么法律

还是建立在商贩缺斤少两问题坐实的基础上,如果女子已经付完钱了,那鱼的所有权就是女子的,该商贩偷偷拿走鱼块,就属于盗窃行为。

只不过一块鱼块的价值有限,所以老板的行为不会构成犯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盗窃行为的,一般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我们认为,如果老板仅盗窃一块鱼块的话,这个损害结果实在是不大。

老板要是肯主动认错,并取得女子谅解的话,公安机关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如果此事不实的话,女子需要承担责任吗

如果王小姐只是一时眼花误会了商贩,但事件已经发酵且造成了如此之大的传播量,那么该商家的生意势必会受到影响。

这对于底层人民来说可以算得上是灭顶之灾。

因此如果此事不实,虽不至于涉及诽谤商家以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但也应当向商家道歉,向大家澄清。

«——【·结语·】——»

“人是铁,饭是钢”,食品问题是与我们这些平头百姓最为息息相关的事。

自古以来社会就一直对这种问题保持着较高的关注度。

从这起事件里,我们看到的是长久挤压的市场乱象下民众对于商贩们天然的不信任感。

总有些商贩是只顾眼前的蝇头小利而因小失大。

失去了自己做生意的信誉,带坏了整个市场的风气。

信誉是商人的立足之本,倘若没有信誉,那么商人也无法为商。

就如同本起事件中的鱼贩,他是否真的克扣了鱼肉?

我觉得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地方在于人们就下意识的认为小商贩会缺斤少两。

这个鱼贩正是这种舆论环境和市场环境下的受害者。

甚至为了自证清白还一直采用“连刀”的手法来切鱼,令人唏嘘。

本起事件中的女子也并没有做错任何事情。

勇敢的通过正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是我们提倡每一个消费者要去做的事情。

可以说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黑心商贩的存在导致现在的普通商贩们人人自危,都害怕被误会。

普通消费者们又心存疑虑,觉得所有商贩都是奸商。

一个好的市场环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建成的。

它的变坏却可能只因为几个害群之马。

作为普通公民,我们不仅仅要维护好自己的正当权利,也要注意不要冤枉了一个无辜的普通商贩。

1 阅读:1484
评论列表
  • 2023-12-18 23:08

    等于没讲,无聊小编

  • 2023-12-20 09:36

    呼叫铁头[笑着哭]

  • 2023-12-19 21:54

    无锡的清扬路茂业下永辉超市也发生过类似的事件。

  • 2023-12-18 23:32

    无语了

丽萍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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