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县一企业砂石料开采手续齐全,却无法开业的事件,引起广泛关注。据称,杨国福在相关部门办理完毕开矿手续的相关事宜后,环保局因环境保护的原因对杨国福开矿作业的行为进行封矿、没收采矿设备。杨国福对此表示质疑,既然该矿区无法通过环保局的审批,那么当地ZF为何要对该矿区进行拍卖?自然资源局称,由于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一直未公开太子山保护区区域坐标,导致我县在出让该采矿权后才了解到矿区在太子山保护区内,据此才要求杨国福退出该矿区的开采工作。
2013年杨国福响应州委、州ZF“外出打工者回家创业办企业”的号召,返回家乡投资创办企业。同年12月26日,积石山县ZF经第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挂牌出让风沟脑砂石矿矿业权”报告,经过杨国福的不懈努力,他成功竞标,获得了砂石料场的开采权,经过层层审批,杨国福顺利获取八个行政部门的盖章确认。2014年,国土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对积石山县癿藏镇红星村风沟脑国福砂石料场的建设项目,进行了两次环境影响测评,并予以公示,每次公示期为两个月。在杨国福砂石料场环境测评的过程中,没有任何个人或者单位提出过异议。
2015年3月23日,杨国福争得积石山县县长和相关部门的口头承诺,于3月25日带领工人和大型机械,进入拥有合法手续的矿区内作业。没过几天,县ZF和相关部门阻拦不让开采,相关部门汇报县长后,县长作出承诺,提出让他先行撤出,杨国福便听从了县长的话,将工人撤出矿区,另有3台大型机械县ZF安排相关部门、小关乡扣留(积石山县自然资源局答复材料中认可)。据杨国福称,他为了让企业继续进入矿区作业,多次向积石山县县长催要后续结果,没成想县长却矢口否认先前承诺。
(积石山县自然资源局对杨国福信F事项的答复)
杨国福认为他已经取得了该矿区的开采权,且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批确认,后因环境保护的原因退出开采工作,明显是先前有关部门的决策出现失误。对此,积石山县ZF承认,县、州自然资源局在自然保护区内批准采矿行政行为属于重大且明显违法行为,也是导致杨国福因批准文件设立的企业不能正常经营的主要原因。之后,省检察院办案人员进一步与杨国福电话沟通,并提出两种调解方案:一是赔偿1200万元现金;二是赔偿300万元现金,再另批一个沙场。由于赔偿金双方差距较大,此方案无果而终。
杨国福因无法开采砂石矿造成巨大损失,在其进行赔偿诉讼的过程中,积石山县ZF主张,由县ZF拍卖的采矿区并非积石山辖区且属于自然保护区。后经临夏市人民F院司法确认:“积石山县ZF出售给国福砂石料厂的采矿权许可证的土地,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有”。由此,杨国福拍卖所得的矿区因属于自然保护区不能开采。杨国福表示:“自然保护区,不能开采,可县上相关部门为何将采矿手续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给我呢?这明显是欺骗老百姓。”杨国福本就身有二级残疾,十余年时间里通过司法,信F途径,举步维艰,终于盼到县自然资源局答复要解决,但在杨国福提供各项损失申报时,被现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马某找各种理由拒绝核实损失,并扬言这事是上届领导干的,与他何干,让信F申诉人杨国福爱上哪告就到哪告去。不积极及时解决问题,新官不理旧账。杨国福表示自2013年12月至2024年1月,损失共计1567.01万元,其中还未计算正常开采后的利润收入。
(扣留的3台机械设备)
时至今日,杨国福因这个由ZF“合法出让的”“非法项目”,造成负债累累、生活困难、举步维艰。杨国福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进行实地考察,对县委、县ZF和相关部门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并给予其一个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来源: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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