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信心,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政策?警惕施政过程中的“三个错误”

小年的政经 2024-01-21 13:26:09

2023年,中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滑0.5%——这是历史上,民间固定资产投资首次年度负增长。

而代表企业持有活期存款意愿的数据“M1”,2023年仅同比增长1.3%,位于历史极低位置——这反映出企业经营意愿底下,不愿意持有现金流,而是多换成定期存款和理财。

这两个数据,体现出当前民间资本的信心较低。

而如何恢复信心,将会是今年政府部门的工作重点。

但是回顾历史,过去我们支持民营经济、促进信心的政策,出台了不少。一轮又一轮,很多政策的落地效果,却并不明显。

至少,大A股又跌回了2800多点,反映出我们的投资者们,还没有完全“买账”。

这是为什么?

促进经济信心恢复,什么样的政策才是真的有效呢?

一、稳定信心,头等大事

2024年开年以来,几乎所有政府部门,都在开会研究一件事——那就是“如何促进经济信心恢复?”。

像国家发改委,开年第一个工作日,就在福建晋江召开了“‘晋江经验’学习交流会”。

会上,央行、金融监管总局、最高法的有关负责人,也专门从北京跑过去,与当地企业家交流。

1月8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提出,今年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法》的立法进程。

1月9日,发改委又开了一场座谈会,与浙江等地的民营企业家交谈,了解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诉求。

2024年刚开始,国家部委一周三场会,都是关于民营经济的,体现出今年国家对于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力度不可谓不大。

地方上,支持民营经济的措施,就更多。

像广东,刚刚出台了“民营经济30条”;内蒙古,颁布了“民营经济税务优惠20条”,等等。

往前回溯,这一轮对各级政府对民营经济的支持,起源于23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总纲——“民营经济31条”。

再往前,2022年、乃至2018年,国家重点支持民营经济的政策,数量都有不少。

但是从结果来看,目前民营企业对于扩大经营、提供就业,仍是有忧虑的,像视频开头的数据,就是最新例证。

非常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很多政策字面上看起来很好。但是具体执行过程中,却走了样,民营企业并没有感受到应有的优待和保障?

二、政策为何失效?

其中一个原因是,很多地方政策出台“忽左忽右”,缺少法律依据,反而让民营企业感受到了不可预测性。

对于这一个问题,最近另一个搞“经济改革”的国家——阿根廷,就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教训。

阿根廷新总统米莱,刚刚上台仅1个月。

1个月时间里,他将18个政府部门裁减为9个。将阿根廷比索的官方汇率,大幅贬值54%。另外签署了366项经济改革法案。

米莱的改革,看起来大刀阔斧,但最终效果怎么样呢?

货币贬值后,阿根廷的通胀率,从11月份的160%,飙升至12月的211%。阿根廷因此超过委内瑞拉,成为拉美通胀最严重的国家。

米莱的劳工改革,因为涉嫌违法,被阿根廷最高法院叫停。

由于经济秩序彻底混乱,阿根廷十多个省,先后宣布进入“经济紧急状态”。

街头抗议增多,中国驻阿根廷大使馆,还特别发布了“安全提醒”。

到最后,米莱的支持率,两周内下跌了6%。20天时间里,54%的阿根廷人,反对米莱的经济改革。

阿根廷首都爆发抗议游行

按道理,米莱追求取消监管、要求打造“小政府”,应该对经济和企业好才对,为什么会是这个结果?

本质原因在于,米莱搞的“休克疗法”,没有法律作为边界、过于随意。

看起来是“大刀阔斧”,但实际上却是“步子大了撤着蛋”。

对于阿根廷的企业来说,今天米莱政府甚至不惜违法、也要取消监管,看起来很好。但是谁知道明天,换上一届新政府,会不会来一个180度大转弯呢?

过去几十年,阿根廷这种“极左-极右”的转换不要太多。

要么就是全盘国有化、严格监管,要么就是全部私有化、不要监管。

到最后,历届政府把阿根廷从20世纪初,一个人均GDP曾超过荷兰、追平瑞士的国家,硬生生搞成了失败国家。

今天,有一些地方过于急躁,政策恰恰缺乏了法律依据,反而起到了“反效果”。

例如,最近有一些地方,出台了对于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执法优待”。

像某地区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要对于民营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包括:未按时给就业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扣押劳动者身份证、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等。

扣押劳动者身份证这种行为,我国《居民身份证法》是明确要求处罚的,没有豁免情形。

现在对于民营企业这种行为不予处罚,是不是违反了上位法,值得商榷。

而这,就降低了法律的权威性。

再例如,23年某地政府发文,提出对民营企业家施行“四不原则”——即“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不判实刑,能不继续羁押的及时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引起舆论热议。

抛开“地方政府发文,影响司法实践”的这个瑕疵之外,和舆论想的不同的是,“四不原则”其实早在2018年开始,就由最高检提出,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

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是因为,过去地方上存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一个案子办死一个企业”的情况,“四不原则”是对过去状况的一种纠偏。

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民营企业的法治环境有好转么?只能说,有好转、但不彻底。

例如,2022年《中国新闻周刊》就有报道,有些地方因为财政欠收,还是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三乱”行为。

根据国务院的公开通报,2021年,河北霸州出现了大规模乱罚款等问题;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部分交警为完成“创收”任务,对过往货车司机随意罚款、“一刀切”式罚款。

这种情况,显然说明我们的法治建设,还不健全。

另外在资本市场上,根据《联合早报》的报道,2023年下半年,因为股市下跌,几家大型公募基金受到窗口指导,要求避免单日净卖出股票。

如果报道是真的话,柏年只能说,这种措施短期内或许可以阻止下跌,但长期来看,反而违反了资本市场“自由买卖”的精神。

今天因为跌的多了、不让人卖,明天人家就不敢来买。

对于民营资本,也是同理。今天或许感受到了“特殊优待”,但谁知道,明天优待会不会收回去。

《左传注疏》有云:“刑不可知,威不可测,则民畏上也”。“刑”也就是法律,如果没有法律约束的话,所有人都会感到害怕。

所以民营企业其实不需要“特殊对待”,最需要的反而是健全法治建设,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就可以了。

三、警惕合成谬误与分解谬误

除了存在“忽左忽右”的问题之外,我们的政策施行过程中,存在的第二个问题,是“过大过小”、或者“互相打架”。

在学术界上,这被称作“分解谬误”和“合成谬误”。

什么是分解谬误?

就是说政策逐级分解以后,有硬性指标的政策、层层加码。没有硬性指标的政策,层层消解。

例如,近几年政府搞数字化转型,有些地方提出了政务APP注册、使用量考核。

结果考核量层层分解下去之后、层层加码,有的甚至分摊到学校和幼儿园,加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负担,反而没精力做经济建设的工作。

去年12月,中央还专门发文,要求解决这种“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而没有硬性指标,或难以提出硬性指标的政策,层层分解下去之后,反而会逐渐弱化。

例如“保交楼”政策,本来是一个宏大且重要的工程,需要统一协调。但因为存在现实难度,任务拆解到各部门之后,很多部门完成自己分内之事,就结束了。

各扫门前雪,不从大局考虑,就没能发挥主观能动性。

再例如从2019年起,国务院就专门开会,要求政府和国有企业带头清偿民营企业欠款。

但是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因为地方政府通常位于强势地位,同级法院和执法机构难以约束,事情经常不了了之。

至今,政府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问题,仍然存在。去年的“民营经济31条”,第六条中,就依然在强调“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

而另一个谬误,则是“合成谬误”。就是说单看各个部门的政策都合理,但叠加在一起就出问题。

例如,最近受到市场关注的游戏行业监管问题。

相关文件(征求意见稿)要求:所有网络游戏须设置用户充值限额,不得设置每日登录、首次充值、连续充值等诱导性奖励。

单看这个文件,绝对有利于防范未成年人沉迷游戏、阻止非理性消费,很多家长们都举双手赞成。

但问题在于,这份文件大幅修改了当前中国游戏行业的盈利模式。

文件征求意见稿出来后,腾讯、网易等游戏公司股价暴跌,单日市值蒸发5000亿元以上。

到柏年发稿时,相关公司的股价,还未恢复。

客观上来说,这份游戏行业的监管文件,虽没有错。但在当下这个时点,造成了资本市场的震荡,加大了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等其他部委的工作难度,是不太合时宜的。

所以文件出台第二天,还是个周六,相关单位负责人就出来讲话,表示要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回过头来看,我们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为什么会出现“分解谬误”和“合成谬误”?

根源在于,中国政策逐级传导的“压力型体制”和“对上负责制”。

这种制度,来源于过去“以GDP为纲”的时代。各级地方拆解GDP任务,就是这么来的。

但是在新的发展时代,政策目标多元化,很多的政策和监管,已经不能再用“压力型体制”来应对。

否则就容易出现“各级部门、各扫门前雪”、和“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现象。

四、解决方案

值得肯定的是,针对过去政策中存在的“忽左忽右”、“忽大忽小”的问题,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都提出了相对应的解决方案。

短期的解决方案是,国家要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宏观政策取向评估框架”,把非经济性政策也纳入到评估框架当中。

在支持民营经济、支持信心修复的大方针下,一切不利于这个目标的政策,都暂缓推出,给民营经济以确定性的信心。

例如今年冬天,在工业大省河北,环保部门就不再搞“一刀切式”的环保限产。而是对于达到环保绩效要求的企业,可以不停产、不限产。

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长期来看,恢复民营经济的信心,还是要靠健全法治建设。

在这一方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提出了“先立后破”的概念。

“先立后破”这个词语,最早是2019年,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会议”提出来的。当时表示的意思就是,“坚持中央和地方一盘棋,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协调”。

本质上,还是任何改革都要法治先行,做到有法可依。法先“立”,再去“改”。

法律不但要约束民众、企业,也要约束政府和国家。

为此,今年《民营经济促进法》加速落地,让民营企业在追求政府公平对待、公平监管时,有法可依,就是一个很好的实践。

最后回过头来看,想要恢复经济信心很难么?或许并不难。

只要把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我们提出来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16个字,做好就可以。

有时候,经济问题并不在经济本身。

但是40多年过去了,对于幅员辽阔、有14亿国民、1.5亿家企业的中国来说,严格落实这16个字,实际又很难。

所以,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这条路永远没有尽头。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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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时间说是治国就是炒菜风靡中华大地,结果都去翻炒颠勺去了[呲牙笑]!就这样了[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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