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女子每年都花4000多元给自己买保险,结果连续买了10年,得了肿瘤后,

脚步丈量远方 2025-09-29 16:52:14

湖南衡阳,女子每年都花4000多元给自己买保险,结果连续买了10年,得了肿瘤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保险公司的理由是女子得的是交界性肿瘤,不属于恶性肿瘤,不属于理赔范围。女子不服,与保险公司理论未果,一怒之下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女子叫张桂兰(化名),今年48岁,在当地一家超市做收银员,丈夫常年在工地打零工,家里还有个读高中的儿子。 十年前,同事因癌症花光积蓄的事让她心惊,想着得给家庭留条后路,她咬牙选了这款年缴4000多的重疾险,销售人员说“只要确诊重疾就能赔”,她没多想就签了字。 这十年里,她从没断过缴费,有时工资晚发,宁可先借点钱也不让保单失效,总觉得这份保险是全家的“救命钱”。 2023年秋天,张桂兰总觉得腹胀腹痛,去医院检查后,病理报告显示是卵巢交界性浆液性囊腺瘤。拿到结果时她腿都软了,万幸医生说不算典型恶性,但必须马上手术。 手术费花了近三万,后续还要定期复查,家里的积蓄很快见了底。她想起那份缴了十年的保险,赶紧整理资料提交理赔申请,满心期待能缓解经济压力。 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书来得很快,理由就一句话:交界性肿瘤不属于恶性肿瘤,不在理赔范围内。张桂兰拿着通知书去找业务员,当初的销售人员早换了人,接待她的客服只重复“按条款办事”。 她不懂什么是交界性肿瘤,只知道自己挨了一刀,花光了积蓄,这和同事当年的困境没两样,怎么就不算“重疾”了?争执了好几次,对方态度越来越强硬,她气不过,找律师咨询后直接提起了诉讼。 法院审理时,焦点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一是交界性肿瘤到底算不算保险合同里的“重大疾病”。 医学上明确,交界性肿瘤是介于良性和恶性之间的肿瘤,有低度恶性潜能,可能复发甚至进展为癌,治疗上需要手术切除,部分患者还要后续监测,对身体和经济的消耗并不比早期恶性肿瘤小。 张桂兰的病历也显示,她的肿瘤已经出现细胞异型性,符合“低度恶性潜能”的诊断标准。 更关键的是保险合同的问题。法官发现,这份格式条款里只对恶性肿瘤做了概念性描述,列举了几种排除情况,却压根没提交界性肿瘤是否在内,更没明确将其排除。 保险公司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投保时向张桂兰解释过“恶性肿瘤”的具体范畴,也没说明交界性肿瘤与恶性肿瘤的区别。要知道,普通人根本分不清这些医学术语,销售人员一句模糊的“确诊重疾就赔”,根本算不上明确说明。 保险公司当庭辩称,交界性肿瘤在国际疾病分类(ICD-10)里属于D编码,而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是C编码,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但律师反驳,保险的本质是保障风险,张桂兰的病情需要手术治疗,已经严重影响生活,完全符合重疾险的保障初衷。机械套用编码忽略疾病实质,违背了投保时的合理预期。 法院最终的判决很明确:保险公司支付全部重疾保险金。判决书中写得清楚,对格式条款有争议的,要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保险公司没履行明确说明义务,条款又没排除交界性肿瘤,理应承担理赔责任。拿到判决结果那天,张桂兰在法院门口哭了,这不仅是拿到了救命钱,更是争回了一口气。 这件事戳破了不少保险理赔的“潜规则”。保险公司靠着专业优势制定复杂条款,却在销售时模糊说明,等真要赔钱了就拿“条款细节”当挡箭牌。对普通人来说,投保时很难吃透所有专业术语,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尽到说明义务,而不是把“难懂”当成拒赔的借口。 保险的意义在于风险来临时的兜底,不是靠文字游戏规避责任。张桂兰的胜诉,给所有投保人提了醒,也给保险公司敲了警钟。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0 阅读:1124

评论列表

大小能

大小能

2
2025-09-30 02:47

是那家保险?说出来让大家避雷

用户12xxx24 回复 09-30 03:10
哪家保险都一叼样

用户10xxx41

用户10xxx41

2025-09-30 00:48

中国保险=骗子

猜你喜欢

脚步丈量远方

脚步丈量远方

脚步丈量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