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59岁的郭女士和老伴王先生开了一家小超市,也持有烟草专卖证,3名烟草执法人员以超市违法进货为由检查,未找到违规香烟后要去郭女士家继续搜查,遭到郭女士的拒绝后报了警,民警到场后众人进入郭女士家继续搜查,还当着未成年人的面翻衣柜,弄得乱七八糟。事后郭女士提起行政复议,起诉了执法人员和民警。 59岁的郭女士和老伴王先生经营的超市生意还算过得去,他们还办了烟草专卖证,想着能多赚点钱。 1月10日晚上,郭女士忙活了一天,正准备收拾东西回家,这时店里来了3个自称烟草执法人员的人,他们说接到举报,郭女士的超市违法进货卷烟,要进行检查。 郭女士知道自己进的香烟都是正规渠道来的,可还是有点紧张,这3个执法人员在超市里翻箱倒柜,把每个角落都搜了个遍,结果啥违规香烟都没找到。 本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这3个执法人员居然提出要去郭女士家里检查,郭女士认为家里是私人空间,哪能随便让人搜查,她坚决不答应。 可这3个执法人员态度强硬,见郭女士拒绝,直接就报了警。民警来后查看了一下执法人员的证件,随后便跟着他们一起到了郭女士家。 到了家门口,是王先生敲的门,门一开众人一拥而入,开始挨个房间搜查起来。家里有个未成年人,看到这阵仗,吓得躲在角落里不敢出声。 更过分的是,这些人还当着孩子的面,把衣柜翻得乱七八糟,衣服扔得到处都是。郭女士觉得这些人的行为太过分了,完全超出了检查的限度。 郭女士赶紧解释,说这些香烟都是从正规渠道进的,因为过年了,顾客对香烟的需求量大,又怕放在超市不安全,所以才暂时放在家里。而且她家离超市有十多分钟的路程,根本不算仓储延伸。 可这3个执法人员根本不听她解释,继续在屋里翻找着,最终还真在郭女士家里查出了大量卷烟。不过郭女士坚称这些香烟都是合法的,是执法人员故意找茬。 这件事过后,郭女士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犯,于是她和老伴一商量,决定起诉烟草执法人员和民警,同时还提起了行政复议。 审理发现,烟草局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执法人员对涉案卷烟没有进行封存,导致物证的证明力不足。 那么,以法律角度,该如何看这件事呢? 1,烟草执法人员以超市违法进货为由进行检查,这依据的是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权。 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涉嫌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查。 不过,他们检查完超市未找到违规香烟后,要去郭女士家检查,这就存在争议了。 2,从程序正当性,进入公民住宅检查需要严格法定程序。 《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烟草执法人员并非司法机关,没有法定权限直接进入公民住宅检查。即便他们怀疑郭女士家中藏有违规香烟,也应先通过合法途径申请协助,取得合法手续后才能进入。 他们直接要求进入且在郭女士拒绝后报了警,借助民警进入,这种做法在程序上存在瑕疵。 3,对于民警而言,接到报警后到场协助。 民警查看执法人员证件后进入郭女士家,看似履行职责,但同样存在问题。民警有义务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在协助执法时,应审查执法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在烟草执法人员没有合法进入住宅手续情况下,民警就跟随进入并参与搜查,当着未成年人面翻衣柜,这种行为不仅可能侵犯郭女士住宅安宁权,还对未成年人心理造成不良影响,违背了保护公民权益原则。 4,郭女士拒绝执法人员进入家中,是在维护自己住宅不受侵犯的合法权益,这一行为是合理合法的。 她称香烟是正规渠道进货,因过年需求大且怕不安全放家里,若能提供合法进货凭证等证据,确实可能证明香烟合法性。但最终认定在她家中查出违规卷烟,这成为关键因素。 审理结果: 审理认为,即便执法程序有瑕疵,但查出违规卷烟的结果,使得执法目的达成,整体未越界。 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最终,一审驳回了郭女士的诉讼请求。 郭女士不服一审判决,又提起了上诉。 二审经过审理后,维持了一审的原判。 这意味着郭女士的诉求最终没有得到支持,她还需要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共计5000元。 烟草执法人员程序瑕疵,是否就能因结果正确而被忽略呢?公民住宅权如此轻易被侵犯,是否合理?郭女士坚称香烟合法却无法得到支持,证据认定是否存在问题呢? 有人认为执法人员是在依法办事,郭女士本身就存在问题。既然查出了违规卷烟,判决就没问题,既然违了法,就要承担违法的责任。 对此,您怎么就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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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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